洪双喜缓缓地将从前的画卷铺开,故事讲到这里,其实已经非常漫长,似乎已经铺到了尽头,再无可说。
他看大床旁边的水杯里面还有点喝剩的牛奶,也不嫌弃,喝完一抹嘴,末了就问她:“那么现在,你想起来了吗?”
王佩珑并不说话,愣愣的,视线只从面前的被子转移到了自己的指甲——十根手指根根都在,不过指甲却是被啃的七零八碎,丑的要死。
不过她还是看,看的很入神。
原本这么要漂亮的人,修指甲也算是她生活中的一桩事业,一双手伸出去多少人赶着亲啊,现在倒好,就这么白白糟-蹋了。
洪双喜旁观着,就很想叹气,可他偏又叹不出来,怕叹气都像在窃喜,他知道自己是没救了,皮囊已是不能讨人喜爱,偏偏性格又被炮制地如此变-态——他感觉自己是个毫无指摘的小人,或者说,奸人。
自那天被万显山自车站带回来后,佩珑就一直是这个样子,大眼睛还是大,只是眼中的光少了很多,他方才跟她讲了那么多话,也不过是在某些时候看到她那眼睛有一丝流萤闪过,多数时间她都跟死人一样,漂亮,但是没有生气,闭眼就可以充作一具艳-尸。
洪双喜看了又看,就忍不住凑过去,朝她眼皮子亲了一下,同时又嗅了一口佩珑的发香,那感觉——用句废话来形容:真是不错极了。
或许是情不自禁,也有可能他就是存心的,活人的便宜都占了,艳-尸的便宜当然也可以占,他可以随便地亲随便地抱,平常佩珑的心智是偏于坚定的,但也架不住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背叛,她被陈凤年那个小白脸阴了一把,受了莫大的刺激,或许一年半载才能好,或许十年如一日,她都没的好了。
一笔烂账,好时候和坏时候交织在一起,也就看不出什么好坏,就只剩了一笔烂账。
洪双喜占够了便宜,便就此撤退,他现在还是万显山身边的近人,不过老板一来,他还是要回避,因为万显山说话不算话,都不嫌她是陈凤年扔回来的破鞋,拾掇拾掇,他还是要,是破鞋也捡。
万显山这个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洪双喜没能见到他所期望看见的,甚至万显山几次三番地攥起巴掌,最后也都没招呼去,他看在眼里,纳闷在心里,觉得这简直就是没天理。
万显山不揍她,还给好吃好喝好睡,他看在眼里觉得是没天理,反过来他对着佩珑东摸摸西碰碰,这就有理了。
洪双喜现在不怕吓到她,面目可憎在佩珑这里不起作用,他也不用迁就她了,她现在很少会有反应——万显山等于是大费周章地,从姓陈的那小子手里抢回衣一个废人,养的再好也就是玩-物之流,当家做主是不行了,玩一玩却是很够用,真是美的他。
而且废人自己不会动,要洗澡要方便都得额外叫人伺候,洪双喜想万显山这就是闲的,早把她给自己不就好了,他对佩珑倒是一直一心一意,照顾她倒也顺理成章。
可惜,万显山就是不给。
洪双喜重新给她倒了杯牛奶,搁在床头:“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
他得不到回应,却也不在意,只是又在她脸亲-了一口,便宜能占一点是一点:“姓万的现在还是我的顶头司,我暂时得罪不起他,你先好好养着,养好了我再把你接过来,放心,他对你不好,我对你好,你这两天就乖乖的,万显山最近跟南-京那边没有谈拢,怕是不多久就会倒台的,到时候你就跟我,我不欺负你.......”诸如此类,窸窸窣窣,在万显山回来之前,他总是嫌时间不够用,一定是叽里呱啦,说个没完。
王佩珑不理他。
她刚刚看完左手的指甲,现在要看右手了。
洪双喜摸摸鼻子,觉得刚才那些话通通都是白说了。
他走后,房间里顿时清净,王佩珑都觉得清净。
她要不是累了,累的手都举不动了,刚才直接就一巴掌挥去了,打就打,打的还得狠,她知道哥哥一直习惯于外表装的人模狗样,可内心里却是偏于犯贱的,越是挤兑他,越是无视他,他反倒越来劲,连耳光都可以随便打。
她只是累了。
可是总有人不让她歇,明明已经很疲惫,她想为什么万显山没有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他要当时就气急了给自己一枪,那她也不用这么累了。
花尽心思就为一个凤年,结果戒指没留住,凤年也没留住。
王佩珑原本还不承认,但现在她认了,自己就是个傻瓜,天底下最大的大傻瓜,明明就是不缺脑子和手段,然而殊途同归,不管是曾经的万显山还是如今的陈凤年,她永远是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
平心静气地把自己骂成了一个大废物,王佩珑有看着自己那几根手指头,指甲都啃得坑坑洼洼。
她看了半天,顺手就给了自己一耳光,打的够重,脸皮子立马就红了,还肿了,面有三道红印子。
王佩珑干躺着,在这种近乎自-虐的方式中得到了相对的安宁——可惜剪子刀叉之类的物件被万显山全盘没收了,不然她能抬手就往身扎个洞,扎就扎了,又不是没疯过。
可惜,送走一个洪双喜,又来一个万显山。
一直想找个男人可以依靠,结果看的不要她了,当初铁了心要一刀两断的,反倒变好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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