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元直睡得迷迷糊糊,被一阵嘈杂的声音给吵醒了。

“怎么回事,为何如此吵闹。”

“这里是哪里?”

他揉了揉太阳穴,努力回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怎的会醉成这般模样。”

然而想了许久,什么都想不起来,越想脑袋越疼。

“呀,先生您醒来了!”

一个小丫鬟走了进来,“您先洗一把脸,奴婢这就去给您端蜂蜜水。”

她放下水盆,便匆忙跑了。

萧君交代过,只要这位先生一醒来,就给他一杯温蜂蜜水。她对萧君敬若神明,自然不敢怠慢。

没过一会儿,小丫头便端着一杯蜂蜜水回来了,“先生,这是主人吩咐,让奴婢为您准备的温蜂蜜水。主人说蜂蜜有很好的醒酒效果,喝了之后就不会头疼了。”

“哦,蜂蜜水?”

徐元直算是一个酒鬼了,却第一次知道这件事情。

喝完酒之后嗓子特别干燥,他的嗓子都快冒烟了,当下没有犹豫,一口气灌完。

蜂蜜水入喉,顿时觉得舒服了许多。

“还真有奇效!”

“你家主人是谁?”

昨天发生了什么事,他已经完全不急得了。但不知道为何,这一场从未有过的大醉,让他有一种释放了的感觉。

“我家主人,自然就是本县县令,人们口中的萧君啊。”

小丫头掩嘴笑道。

“萧君!”

徐庶浑身一震,脑袋里闪过一些片段,慢慢的,勾起了昨日的回忆。

许久之后,大概理清了一些事情的他,发出一声感叹,“你家主人,真乃奇人也。”

“噗哧。”

小丫头笑出了声,“先生可不是第一个说这句话的人哦。我家主人,乃是天的神仙,下凡来拯救黎明百姓的。

在他没有来之前,涿县是一个贫穷的小县城,人口不过一万,许多百姓吃不饭,一个冬天下来,不知道要饿死或者冻死多少人。

但主人来了之后,大家就有了吃不完的粮食,种不完的地。现在不光能吃饱饭,而且一个月内,还能吃好几次肉呢。”

小丫越说越骄傲,都快把自家主人夸天了。

不过,她说的都是实情。

这个时代在平常的日子里,老百姓想要吃一顿肉是非常奢侈的。但自从萧逸的农场搞起来后,吃肉对涿县百姓来说,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

随便一户普通人家,一个月也能吃两三次肉。

徐庶默默地听着,没有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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