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坐在另一桌的赵卷耳怎么也没有料到是这样的一个局面,小橘子被竹马给带走了,安琪儿和刚认识的小学弟聊的火热朝天,丝毫不记得她们还带了一个闺蜜吗?现在老天对单身狗都是这样残忍吗?
越想越觉得苍天不太公平,为什么自己要来吃狗粮,是桌上的各式各样的鱼不香吗?好像在赵卷耳的眼里,鱼真的没那么好吃,要是火候不够,鱼的腥味会很重的,要是起锅太晚也是不行的,那样鱼虽然有了味道,但是却没有鱼肉的鲜嫩。
赵卷耳是不太会做饭的,这些做鱼的理论还是别人告诉她的,现在想起来,他说的不只是鱼,更像是她对他的感情,不合适就注定不能在一起。
可是鱼做老了,辣椒放多了,还可以吃掉,实在不能吃完,倒掉也是无大碍的,至于嘴里的辣味也能用水冲掉。那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又应该是用什么来稀释?赵卷耳心里有个秘密,她一直喜欢自己的哥哥,对,就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差了十二岁,没有血缘关系的。
赵卷耳眼睛里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有了雾气,一闪一闪的。
“来,大嫂的闺蜜就是我们的闺蜜。”小十一举起自己的酒杯,说是酒杯,但里面都是果汁,一是他们这个职业确实不适合喝酒,二来十一是sweet队里最小的队员,才十六岁,未成年,确实不能喝酒。至少在有祝余的情况下,大家都喝的果汁。
“欸,小十一,你这话说的。该不会真的想做耳朵的“男闺蜜”吧。”老八是个自来熟,在赵卷耳介绍过自己后就一句一句喊起了“耳朵”。同时,他也没有放过任何可以开玩笑的机会。
在包间里的灯光有一点昏暗,十一的脸上泛起一丝红晕,一直延伸到耳后,谁也没有注意到。
赵卷耳意识到局面有一丢丢的尴尬,又看到十一悬在半空之中的酒杯。
“闺蜜就闺蜜嘛,这么可爱的小弟弟我还是第一次见,别说闺蜜,就是亲姐我都可以给你当。”赵卷耳拿起桌上的果酒和十一的杯子碰了一下,然后仰头干了一整杯,喝完了之后还抿了抿嘴唇。
“小十一,还不快叫姐姐,人家都认下你这个弟弟了,愣着干啥?”老六也开起了玩笑。
十一有些局促,嘴张了半天,也没见能吐出个字来。
“十一,这个名字不错,简单好记。”赵卷耳喝完手中的果酒,忍不住笑了,看的出来她有些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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