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开门的商场里人不多,七楼的饭店餐厅更是冷清。

卜庚鑫手里拿着一支粉色的香水百合,难得坐了一次客梯。

电梯门打开,他一眼就看见那家韩国料理。正在擦着收银台的小妹像是突然间意识到他投来的视线,也恰在同时抬起头来。

两人对视,卜庚鑫的脸噌得一下红了,浑身都散着热气,连手里拿着的那朵百合也烫手。

“明天的明天…也是明天吧?”他手足无措地说。

前台小妹睁大了眼睛,两秒之后歪了下脑袋,笑得灿烂:“嗯,明天的明天,也算明天。”

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两个人就这样互相看着,时间像是静止,又像在飞快流逝。

甜蜜的心情在卜庚鑫的胸膛中缓缓流淌。

他哪里也不想去,就坐在韩国料理店的门前。

中午吃饭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前台小妹也越来越忙,几乎再没有时间往他这里瞧一眼。

他也不着急,坐久了干脆站起身,随意走走逛逛打发时间。

两天没开工没收入,也不知道电瓶车“中邪”的毛病什么时候能好。

卜庚鑫送外卖还不到两个月,房租一下子交掉半年,压根没来得及攒下钱,哪来的钱换一辆新的电瓶车呢?

他一边想,一边在商场里踱步,不知不觉中走到了平日里送外卖时常搭的货梯旁边。

这真是下意识的习惯了。

卜庚鑫笑笑,正准备转身回到韩国料理店,货梯的门却突然开了,从里面飞也似地冲出来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老孙。

老孙赤红着眼睛,黝黑的面皮涨得通红,头发被揉得凌乱,像是刚刚跟人吵过一架似的。他拎着白色的外卖袋往前冲,狠狠撞到了卜庚鑫的肩膀,却连回头都不曾。

卜庚鑫的脸色沉了一沉——老孙这是正在气头上,很可能是刚才送出的外卖单子出了错,在客户那里收到差评了。

外卖员这活计不好干,只要一个差评,这个月的奖金就没了。

有时明明是饭店出了错,到头来却要他们来背锅。

放在其他外卖员那里,最多也就是骂两句,诅咒一下这倒霉的一天。

可卜庚鑫知道,老孙性格偏激,光他来的这两个月,就已经目睹过好几场冲突了。

卜庚鑫只犹豫了一秒,就跟在老孙的身后追了上去。

老孙走得飞快,手臂甩得乱七八糟,外卖袋子里汤汁漏了一地,凌乱不堪。卜庚鑫一路小跑跟上来,脚下正好踩到洒出的汤汁一滑,险些摔倒在地。

这一耽误时间,卜庚鑫再抬起眼睛的时候,便发现老孙已经冲到了韩国料理店的前面。

不好!他的心瞬间跌落谷底,长腿一伸抬起脚便往前跑去。

前些天老孙就和前台小妹起过龃龉,现在又正在气头上,他担心老孙又会对小妹乱发脾气。

果不其然,老孙一把将白色的外卖袋子摔在韩国料理店的柜台上,大吼道:“刚才这个单,是谁给老子配的货?!”

老孙的声音嘶哑,脸上表情狰狞,一时全店静默,柜台旁等位的人被吓得站起身。

没有人敢回答。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老孙身上。

小妹身前的衣服被溅上外卖的汤水,怔怔地看着他,而她脸上或嫌弃或委屈或愤怒的神情,彻底引爆了老孙的怒火。

所有人都在看着他,像是某种不能言说的鼓励或期许。

世人待我不公,从未有过尊重。

一个前台小妹,跟我过不去,有心害我,就该死!

老孙冷笑一声,猛地扬起头颅,高高举起手——他紧握拳头里,藏一柄寒光闪闪的尖刀。

他看见了小妹脸上惊恐求饶的表情,却连一丝怜悯也没有,狠狠地将手里的刀对准她的心口砸下。

他几乎能预见之后的场景:血光四溅,伴随着惊讶的尖叫,他会站在镁光灯前面,终于享受到这个世界的关注…

可是并没有。

就在他挥刀伤人的瞬间,有一道巨大的力量从身侧撞过来,将他砰地一下撞飞,左肩膀重重磕在商场光滑的地面上,滑出数米远。

手中紧握的尖刀在这巨大的力度撞击下脱手,骨碌碌地跌在柜台上,被旁边等位的顾客眼疾手快捡去。

老孙怒吼一声,定睛一看,才发现方才撞飞他,此时牢牢压在他身上的正是卜庚鑫。

卜庚鑫二十岁的男孩子,快一米九的大个子,正是身强力壮,像一堵山一样压得老孙不得动弹。

老孙照着卜庚鑫脸上唾了一口,抽出一只手往他脸上砸,正中卜庚鑫的鼻子。

鼻腔有热热的东西流下来,卜庚鑫咬紧牙关,再度狠狠压住老孙的手脚。

他听见回过神来的小妹大声呼救,恳求料理店里的同事帮忙。

眼角的余光瞥见又有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从店里赶到他们的身边,卜庚鑫这才缓缓松了一口气。

“老孙,你疯了吗?”卜庚鑫腾出手来擦擦流出来的鼻血,定定看着老孙的眼睛,“杀人偿命,你知道吗?我这是救了你的命!”

不只救了老孙的命,还有另外一个人的。

卜庚鑫缓缓站起身,望向前台小妹,正想开口问她是否没事,却看见了她眼睛里满含感激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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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庚鑫从派出所录完笔录出来,已经将近九点。

小妹原本下午就录完笔录,却一直坐在门口的便利店里等他。

“辛苦了,很累吧?”小妹见他出来,立刻迎了上来,递给他一杯温热的奶茶。

卜庚鑫却摇头:“不累,平时我送外卖,都是这会儿才下班的。”

“也是,我在饭店也是这会儿下班,总能遇见你,骑着你的电瓶车。”她笑了,眼睛弯成两道月牙。

那时的她心里只是想,啊,这个高高大大的小伙子看起来还真挺帅的。

谁能想到缘来运转,那骑着小电驴的外卖员,到头来居然是她骑着白马的意中人。

“走吧?你的电瓶车不是还停在商场里么?我陪你去拿!”她自告奋勇,又鼓起了勇气,轻轻挽住他的手臂。

卜庚鑫活了二十年,这是第一次被女孩子挽住手臂,整个人像走在云端,连脚步都僵硬了许多。

想起来也真是神奇。

他默默地走着,思绪万千。

如果没有“中邪”的电瓶车,今天的他会在哪里?是不是会像往常一样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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