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泱挥着的手和扬起的笑依然僵着。

不、不慌,都是小、小场面。

再次确认他不会倒回来后,她沉沉吐出了一口浊气。

换了身被冷汗浸湿的衣裙,元泱四仰八叉的朝床上躺去,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事,不禁唉叹道:“我可真是气运如屎啊。”

小翠鸟很给她面子的叫了两声。

哈哈,人善被鸟欺。

说起来都是满满的绝望,别人穿个越都带着攻略外挂,只有她带上了自己的一脸懵逼。

是的,她穿越了,穿的书,而且是一本并不普通的重生文。

这是某天晚上她闲出了屁打开了某站金榜大热文《重生之邪王娇妻有梦就要冲》而引发的人间惨剧,这场意外,让她本就倒霉的人生更是雪上加霜。

这本书的背景与其说它架的很空,倒不如说它就是在胡编乱造,能想出这样的一个故事背景,可见这作者的脑子肯定不太灵光。

这里叫做大渊。

大渊有七座城池,一座连着一座,像个轮胎一样将天华新都环在中央。

天华新都简称天都,是这个世界的首都,那里面住的是至高无上的帝王。

除天都外,七城实力不一,但却因各种利益之间的牵扯相互制衡,营造出来的是虚假的和平安定,战事鲜少的局面。

书中的女主是七城之一,宴城的王姬,在重生前她因联姻而远嫁到了他城,她嫁的是羽城的王,也是这本书的渣渣男二。

渣渣男二是个不能人事,心理还很扭曲的阳.痿男,女主嫁给他后,长期被当做工具人,被用尽各种残忍又变态的方法百般折磨。

为了彻底掌控她,渣渣将她毒哑,挑去了脚筋,囚禁在了阴暗潮湿的密室里。

但恶人有恶人磨,他没有得意很久,就被他双腿有疾,心理也是病的不轻的弟弟无情夺了位,还被残忍的做成了人彘,生不如死。

可怜的小百花女主却因渣渣没有将囚禁她的事告诉任何人,而活生生被饿死在了密室里。

如此惨的背景,若是去参加选秀节目,一定能C位出道。

重生后的女主,在其亲哥晏城王不知抽的是哪门子的疯,非要和那羽城联姻的逼迫下,毅然决然的嫁给了渣渣那位身残志坚的亲弟,于是坚残亲弟摇身一晃,就成为了本书的男主。

原以为是摆脱了命运的捉弄,但其实,女主只不过是从一个坑又坠入了另一个坑。

唯一不同的便是,与她虐身虐心的人是个风格不一样的变态。

说来也稀奇,这是她唯一看过的一本女主重生后没比重生前好到哪去的文,能把两世都过的这般惨绝人寰,这大概也逃不开她那顶级的圣母人设。

当时,她的确是嘴贱的吐槽了一下人家。

直到自己穿进了这本书,她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大哥不说二哥,半斤八两差不多。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新时代文明守法的互联网冲浪资深选手,赖床竞标赛冠军得主,国家一级搞黄运动员,她遗憾的穿成了这本书里早就死去,甚至连名字都没被提到过的炮灰。

书中对她穿的这个人只有短短九个字的描述:江城王姬,十二岁早逝。

为什么她会记得这么清楚,因为她在看到这一行字的时候,就穿了。

穿的那叫一个莫名其妙,毫无道理。

然而更大的问题来了,现在这具身体已有十八,可她才刚穿来半个月,早就应该死了的原身竟然多活了六年。

这就奇怪了,莫非她是孙猴子转世,去了趟地府把生死簿给撕了?

那倒也……不无这个可能。

对于这个世界变异的种种,她已经逐渐从一脸懵逼进化到了一脸懵圈,如此飞跃性的进步让她不知不觉的就和这个脱了线的世界融洽在了一起。

当然了,在那之前,作为一个光杆司令,她不得不使出了她的拿手绝活——装傻充愣。

那是一个来自底层的新手村玩家失心疯的咆哮:“我失忆了!我是谁?我在哪?!”

借此摸清了这个很有想法,成熟的学会了自我脱离情节的世界。

江城王姬,这位与她同名,连脸都是她的高配脸的女人,半月前因为被人谋害而中毒死亡,于是她无缝衔接的穿到了她的身体里。

炮灰依然是那个炮灰,只不过不明原因的多苟了几年。

穿过来的这段时间,她的小日子原也过的挺舒坦,直到今天她的便宜爹,江城王的寿宴上,迎来了两个二五仔,将她的美丽生活终结在了那一刻。

刚才那位肆无忌惮夜闯她深闺的人便是那俩二五仔的其中之一。

此人,是个活在传闻中的恶鬼,即便她已经连他幼时因为贪玩而失足跌进了马粪中的故事都翻来覆去的听了好几遍,但今天却才是她第一次见到他本人。

烬城王岑炼,人送外号‘小阎王’,以嗜血嗜杀,阴狠残忍如阎王追命般得名,在读者自评的本书十大恶人榜中名列前茅的人物,是个发起疯来就要毁天灭地的奇行种,如此根不正苗不红,注定就只能活个十几集。

如果他没有早早的死去,也许会是这本书中最大的反派吧。

可,如果这两个字,不过是用来敷衍傻逼的。

小阎王啊,是一个不大重要的人,因此书中对他着墨也很少,好不容易有他戏份的时候,他不是在砍人脑袋,就是在去砍人脑袋的路上,看的她都想给他发一个敬业福。

可即便如此,小阎王也不是这本书里最变态的人,啊,倒不如说,这本书中,从来都没有最变态,只有更变态,和更更变态。

书中几乎所有重要的男性角色,都是脑子不大正常的,是组个二院男子天团就可以出道的那种。

巧的是,他们自己也很有男团的意识,知道人设不能重叠,便开辟出了五花八门的类型,他们对自己的定位十分清晰,并贯彻着你比我变态,那我就比你更变态的精神在书里肆意横行,无法无天。

曾有脑子不好的读者发起过一个投票,如果你非常之不幸的被变态们盯上,你会愿意落入哪位变态的手中?

最后喜拔头筹的是小阎王,只因读者们一众认为落入他的手中会死的最快,最干脆,不用受一点折磨,眼睛一眨,脑袋搬家,你就可以滚去投胎了。

然而当时也参与了这个脑残投票,并且将这宝贵的一票投给了小阎王的她,真是万万没想到啊,这一票竟他个仙人板板的成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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