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儿,她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算不上是一个好女孩。

“想什么呢?”周明明喊她,“叫你好几遍都没听见,不会是又想叶锦年了?真受不了你,你能不能考虑一下我这只单身狗的感受。”

周明明手里抓着一只鸡腿,一边啃一边跟她嚷嚷着。

是啊!想他,无时无刻不在想他!

但这话她说不出口,即使是当着周明明的面。

周明明又干了一杯酒,“季岚,说实话,以前我不太看好你跟叶锦年在一起,叶锦年是谁呀?成绩好,家世好,神一般地传说,感觉他高高在上,跟咱们不是一路人。其实我挺佩服他的,你说,依他当年的成绩,国内哪个名牌大学不是任他挑选,但人家就是坚持自己的梦想,并且这一干就是十年,工作又危险又清苦,这种人呀!了不起!”

听她这样夸赞叶锦年,季岚的心里还是觉得美滋滋的,但又有些自惭形秽,是呀,他那么优秀,而自己又是那么普通,在别人眼里,也许她是配不上他的。

这一刻,她忽然想到了何珊,最近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她的身影,想必是发展得很好,也许,跟叶锦年站在一起的,应该是何珊那种人,无论家世、相貌还是个人成就,都足以和叶锦年媲美。

想到自己那个烂摊子似的家,她更是自感汗颜。

许是周明明察觉到了她的失落,给她斟满面前的酒杯,“不过季岚,我可以看得出来,他是真心喜欢你的!”说完,她端起酒杯跟季岚碰了碰,“而你,也确实值得他喜欢,我祝福你们!”

这样纯真、善良的女孩,值得最好的。她品尝过人生的冷暖,受过最重的伤害,窥探过人性最卑劣的屈辱,经历过不公,而她却依然澄澈清透,纯粹平和,她配得上他的喜欢。

周明明很少说这么煽情的话,说完,自己先湿了眼眶,而季岚更是眼圈泛红:“谢谢你,明明。”

周明明跟季岚是大学同学,只不过专业不同,两人第一次见面是因为他们俩参加了一个共同的社团:话剧社团。

周明明应聘的是编剧,而季岚之所以报名,完全是因为她的舍友把她生拉硬拽来的。

她的舍友夏雨是个开朗外向的姑娘,因为看上了话剧社团的师兄,一心想近水楼台先得月,而自己又有些胆怯,所以邀季岚和她作伴。

后来,夏雨也没追上师兄,而她却在那里认识了周明明,成了最要好的闺蜜。

人生的际遇,总是这么出乎意料。

一开始,是因为她和周明明聊起来,两人都毕业于春华一中,并且,周明明也曾在实验班里待过几个月的时间,因为成绩吊车尾,所以转了班。

而季岚也曾转过班,周明明当时就听过她的名字,只不过不认识而已,今日相见,颇有些相见恨晚的意味。

可以说,周明明见证了她的青春和成长,如果在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季岚可以完全敞开心扉、全盘托出的,就只有她而已。

她了解她不堪的家庭,亲眼目睹过母亲对她的苛责,她陪伴了她那段灰暗的岁月,并教会她不要一味妥协,而应该进行必要的反击。

是她让她再次站了起来,走出阴霾,重拾自信。

最近季岚也常常在想,如果当年她和叶锦年在一起,以她当时那种自卑、颓废的状态,两人也不一定会走得长远,而今时今日,她已不再是当年那个缩在壳里的胆怯的小女孩了,她变得阳光开朗了许多,她可以勇敢地敞开自己的心扉了,去接纳他,爱他。

她呷了一口酒,暗暗下定决心,从此后再不会自艾自怜,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她要做一棵昂首挺立的木棉,总有一天,可以与他比肩站在一起,根在泥土里纠缠,叶在云朵里相拥,一起领略人世芳华,她以他为荣,而他也将以她为傲。

南方接近边境线的一处原始森林里,叶锦年带领的雄鹰队已经在这里耗了三天三夜了,很多队员们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但还是在这儿坚持着。

叶锦年和许南趴在草丛里拿着望远镜在不停地观望着,夕阳西沉,暮色笼罩着大地,原始森林里树多草密,风一吹,簌簌作响,魅影绰绰。

许南压低声音对他说:“队长,目标出现了。”

他作了噤声的手势,两人继续观察着。

没多久,叶锦年用手语告诉他:“你负责善后,我带人冲上去。”

“队长,这次我去!”

许南考虑到他刚刚受过伤,对方都是穷凶极恶的罪犯,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

但他话还没说完,叶锦年已经如猎豹一样冲了上去,很快,前方传来了枪声。

季岚晚上是从梦中惊醒的,她做了一个噩梦,她梦到叶锦年骑着一匹白马,手持一束鲜花,含情脉脉地向她走来。

她站起来,向他奔去,在她快要奔向他的那一刻,不知哪里传来了枪声,然后她就看到叶锦年从马上直直栽倒了下来,正倒在她的脚边,血染红了他胸前的白衣。

她张着嘴巴,想喊,却什么也喊不出来。

醒来的她,一时半会都没回过神来,梦中那种极致的恐惧紧紧地攫住了她的心脏,让她呼吸困难。

起来后,去了阳台,打开窗户,有风吹进来,她才觉得呼吸稍稍顺畅了些。

拿出手机,给叶锦年发去一条信息:我做噩梦了,梦到你受伤了,不管怎样,请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虽然知道他看不到,但她也觉得心安了许多。

再无睡意,就这样站到了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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