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给大家十分钟的时间,然后交手机。”
大家都欢呼起来,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大多都有女朋友,他可以理解。
十分钟后,大家自觉地把手机交了上去,这一交,他们都知道,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拿回来。
挂了叶锦年的电话,季岚呆坐在卧室里,虽然他具体的工作她还不太了解,但她可以想象,必是非常凶险。
想到他刚刚在鬼门关里走了一遭,现在却又要上战场,她心里的不安在不断地发酵扩大,让她坐立难安,她怕会失去他,这个念头一经在脑海里产生,就迅速攫住了她的神经,每一处神经都紧跟着颤抖起来。
她强迫自己要冷静,她应该相信他的,他那么厉害的一个人,感觉还从来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难住他的。
任何事,他都可以迎刃而解的,要相信他,要相信他……
她不停地安慰自己,劝慰自己。
她就在这样不断地害怕与希望中纠结着,牵挂着,耐心地等候着。
周明明最近过够了游荡的日子,又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在一家报社做编辑,她大学学的就是文科,也算是专业对口。
她供职于《春城商报》,是一家老牌报社,在春城已经有些年头了,她被分配进了人物专栏组,主要就是采访春城的一些社会名人,工作不难,工作强度也是她能接受的范围。
季岚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刚刚下班准备回家,接到她的电话,打了个车就去了她的小区。
进了她家的门,换好鞋了,嚷嚷道:“你那情郎去哪了?”
“胡说八道什么呀!”季岚笑着敲了她一记。
“季岚,你说我跟你算不算朋友?这么大的事,你竟然瞒着我,要不是被我抓了个现行,你还打算瞒我多久?”
说到这儿,周明明就一肚子火,连珠炮似地冲她叫了起来。
季岚自知理亏,也不与她辩解,只是递给她一杯啤酒,招呼她坐下,“明明,咱们好久没一起喝酒了,今晚陪我喝一杯。”
周明明这才发觉她有些不对劲,接过啤酒问她:“发生什么事了?”
她摇摇头,不知该怎么说,怕一开口,眼泪就会掉下来,周明明一定会笑话她的。
“叶锦年呢?”周明明猜测她这么反常一定是与他有关系。
果然,她垂下脑袋,低声说:“回部队了。”
“啊哦!”周明明了然了,指着她,笑着说,“我知道了,你想他了对不对?你这是得了相思病呀!这我可治不了!”
被她这样识破心事,季岚还是觉得有些窘,她拍了拍她的手,辩解着:“我是担心他。”
“担心他什么呀?”周明明呷了一口啤酒,不置可否。
“你不知道,他的工作挺危险的,前段时间才刚刚受过伤呢!”
周明明看她严肃的样子,知道她心里是真的担心,安慰她道,“你就放心吧!叶锦年是谁呀!春华一中出了名的叶大神,不论他做什么,一定会逢凶化吉,平平安安的,相信我!”
说完,举着啤酒瓶跟她碰了碰,“你就别瞎担心了,作为大神的女人,你得拿出点气魄来,这样多愁善感的,可不行。”
果然,遇到任何难事,周明明就是最好的解药,听到这样胡扯鬼诌一通,季岚的心思稍稍轻快了些,她应该相信他的,就像周明明说的,叶锦年可不是一般人,是她爱的男人,是她欣赏的男人,任何事,对他来说,他都会迎刃而解。
季岚也学周明明的样子,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两人谈笑着,不一会儿,啤酒瓶一个个都见了底。
翌日,季岚是被冻醒的,睁开眼睛,才发现周明明也在自己的床上,一半被子被她压在了身下。
她摇醒她:“明明,该起床了,快迟到了。”
周明明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看了眼手表,然后哇哇乱叫起来:“我的天哪!要死了,要死了,我一定会被主编骂死的,我今天上午有个采访活动,啊啊啊,疯了疯了……”
季岚就看她疯了似地在房间里乱转一气,然后又旋风似地跑了出去,她不禁摇头失笑。
周明明果然很周明明,想她这样的性子,怎么就和她成了好闺蜜呢!
她从床上爬起来,走进厨房,什么也没有,真是怀念叶锦年在的日子呀!
她摇摇头,强迫自己不去想他,并不停安慰自己:他会回来的,很快就会回来的。
本想着直接去上班,转而又想到,叶锦年叮嘱过她,不能不吃早餐,她可不想惹他讨厌,于是乎,从冰箱里找出一颗鸡蛋,煎了煎,又为自己热了一杯牛奶。
特地拍了一张照片,发给了他,配文:今天有好好吃早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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