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锦随本还想瞧一瞧是什么好东西竟要用上好的紫檀木来收纳,一听丝毫左路送的瞬间失去了兴趣,放回原处,不屑地哦了一声。

孟长宁见他小气吧啦的模样,觉得好笑,也不知道天天和左路吃什么飞醋。她拿起笔,又开始练字。只是这练字比起练武可要辛苦多了,点横竖撇捺皆有讲究,怠慢不得一丝一毫,还总要待在一个小房间里,真是闷死人。

谢锦随看看她练的字,又状似无意地瞥瞥旁边的盒子,“他就没留什么别的话?哦!方才说有缘再见的就是他吧!”

孟长宁瞧着他一惊一乍,手一抖,一滴墨晕染了一大片在纸上。

她抬头,笑得轻慢不羁,然后道:“是又如何。”一抬手便在谢锦随的脸上落下自己的墨宝,“你有什么意见吗?”

谢锦随一摸自己的脸手上全黑了,脸也黑了,“孟长宁!”

“诶——”

他翻手将墨水也抹在孟长宁的脸上,可孟长宁反应比她快,一退便避开了。两人在书房里你来我往,纸张笔墨漫天飞舞,谢锦随势必也要让这个女人尝尝什么叫墨香的味道!

木夏刚踏进书房要通禀的时候,一本《增广贤文》“啪”的一声砸在他的脸上,然后顺着他的俊脸往下滑落。

瞅着屋里纷飞的纸张,他在心里哀叹了一声,看来收拾书房的下人又有得忙了。

“有事为何不进去?”长青端着汤药来的时候就瞧见木夏在门口一副郁闷纠结的模样。

木夏抬头,冲她道好,然后叹口气示意她自己看。

长青刚要进门,两只笔飞过来,好在她反应敏捷,往旁边一躲才避免了祸事,只是“啪”的一声,药碗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带着汤药四分五散归天了。

屋里的两个人听见这声响,也立刻停了下来。

谢锦随拉开们出来的时候,头发衣裳全都乱成一团,不说话维持着自己高贵的模样与气质,步履匆匆离开,木夏疾步跟上。

孟长宁也好不到哪里去,长青无奈,服侍她收拾好之后又下去煎药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孟长宁还以为谢锦随不会有脸出现,谁知道他竟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坐在孟长宁的对面。

谢母刚想训斥两句,他便先开口道:“承平王府递了帖子来,说是七月七的乞巧节邀我与长宁前去赏灯。”

谢母蹙眉,“这女儿节都是未出嫁的男女前去的,他特意邀请你们做什么?”

谢锦随口气有些硬,“不知道,谁知道他想做什么。”

“我瞧着倒像是萱儿的做派,她既然是发了拜帖,那你便去瞧瞧吧,顺带也帮着长宁认一认人。”

谢母发言,谢锦随哪敢不从,“嗯。”

晚饭过后,孟长宁先回的房间,谢锦随进来的时候,孟长宁正在擦拭着架子上的银枪。

谢锦随绕到她身后,“你很喜欢这柄枪。”

孟长宁摸着上面的划痕,有深有浅,有的护养好了已经看不见了,有的像是一道刻进了骨髓的疤痕,永远镌刻在了上面。

“我在战场三年,都是它陪着我的。”

暗黄的灯光摇曳,人影散落在墙壁之上,她专心致志地擦拭着手里的□□,黑眸深深,低下头露出半截白皙的脖颈,弧度优美。

谢锦随忍不住开口:“孟长宁。”

“嗯?”

“有没有人说过你擦拭银枪的时候很勾人?”

谢锦随本以为她下一句就要暴跳如雷来揍自己了,可她竟然歪着脑袋,停下手里的动作,仔细思忖了一瞬,正色答道:“有。”

“谁?”哪个不长眼的居然敢抢他的台词!

“明月嫂子。”孟长宁回忆着往昔,“有一回我受伤了,明月嫂子给我送东西的时候瞧见了,就这么夸我。”

她话语中的怀念想忽略都难,谢锦随目色一暗,“你很怀念他们?”

孟长宁举着银枪对着灯光细看,银枪反光,还能看见里面已经变形了的人影,“怀念啊,我所驻扎的地方叫连宋城,从前是宋国的城池,只是后来宋国灭亡,被大庆、大夏和大周三分国土。由此连宋城才归入了我大庆的疆土。”

她放下银枪,开始细数连宋城的风土人情,“连宋远处靠着大漠,平日里黄沙漫天,想躲都躲不了,出去一趟便是一身灰尘。生活虽是贫苦了一点,但连宋人很热情也很有趣。”

孟长宁说到自己认识的人,脸上掩饰不住的雀跃,“萧大哥和明月嫂子就是连宋人,他们经营着一家酒馆,平时大家累了,就会去明月酒馆喝上一杯。”

她又想起什么好玩的事情,“对了,明月酒馆的顶楼是真的可以看见连宋城最美的明月,视野宽广,一览无余,大漠里的明月要比晋州的高,看起来也更冷清,可是大家在一起也就不觉得冷清了,不过要去得早,不然就叫别人占了地方了。”

那一夜谢锦随都在听她讲述连宋的风景和军中的趣闻,忍不住也带上了羡慕和好奇,他想有朝一日他也要去瞧瞧,只是后来他看见了连宋的风景却也看见了遍地的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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