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处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欢歌跟随林渐风踏上了岸,一连几天都在船上,晃得她好不难受。总算脚踏实地,一时间腿也是虚的。

但来不及觉得想别的,她就被眼前的光景迷了眼。

那街道很宽,几层的建筑中间牵满了彩色灯笼,每户人家的窗前都挂满了一簇簇花草,人来人往,烟柳画桥,风帘翠幕。整座城充斥着人烟气,却又美得不像话。

晔州城本就是繁华富饶之地,人口众多,南来北往,建筑也可比拟皇城。更何况,江湖名人,大多聚集于此,各门各派,也是以晔州城为中心,立足四面八方。

“这就是晔州城?好美。”欢歌惊讶道,这等场景是她在西虞没见过的,心里突然觉得,此行东槿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这还不算什么,等到夜晚时,一片灯火通明,尤其是靖川河边的花迟楼,以及河上的花阁船舫,那叫一个好看。”林渐风笑了笑。七年,他终于回来了,也不知故人如何。

林渐风在西虞半年与花迟写一封信,也没有断了联系,倒是柳寻烟下落,就连追踪天下第一楼的楼主花迟也不知道。希望这七年之约,她能准时而来。

“那我晚上便出来瞧瞧。”欢歌道,满心欢喜,那模样恨不得赶紧天黑。

“好了,咱们先去花迟楼吧。对了,你可有想好去处?”林渐风牵着阿皎,领着欢歌,便朝着靖川河的方向去。

欢歌摇了摇头,虽想闯荡江湖,但除了医毒之术,她也没什么本领了。

“你医术精湛,不如去晔州城中的广越药堂试试,先安顿下来,别的以后再做打算。”林渐风为她指了条明路。花迟生性风流,他怕把欢歌这么一个小美人也丢在花迟楼,会被花迟祸害,还不如叫她自己磨练,不依靠别人,反而对她好些。

“那我明日便去瞧瞧。”

花迟楼处于晔州城最繁华的地带,是一座五层高的阁楼,修得极尽奢华。用的木材石材和琉璃瓦都是上好的,又用了红色绸缎装饰,起风时那叫一个壮观。

红绸自楼顶拖曳而下,檐角挂了长幡,尾端系上铃铛,待风吹过,红绸伴着铃铛声,美伦美哉。

就算此刻是白日,客人也是络绎不绝的。花迟楼后面便是靖川河,风景独一,那些大富人家,也喜欢在此宴请客人。更何况,作为追踪打探的天下第一楼,来委托办事的人也是不少,其间大多是江湖人士。

“这便是花迟楼了。”林渐风停在花迟楼下,从心底露出了愉悦的笑容。

当年他们约好了,七年之期到了,便来花迟楼相聚。

然而还未等三人进去,便见从楼里走出一个红衣人,衣袂飘飘,墨发张扬,绝世无双的面容,双眼透着慵懒随意,但周身气质却叫人不容小觑。

“大哥。”那人径直走到三人面前,轻声喊道。

“我前脚刚到,你怎么就知道我来了。”林渐风看向红衣人,一时间语气软了几分。七年故人才相见,兄弟情义却也是没有变的,虽说当时是跟这家伙比试被暗算才到西虞的,但林渐风见到曾经的好兄弟,心里也是难受感动的。

不用说,这红衣人便是那花迟了。

“你忘了我花迟楼是干什么的了?”花迟挑眉,上前抱住了林渐风,道:“七年,欢迎回来。”

林渐风一巴掌拍在他后背,用了不小力,道:“你小子,要不是你搞我,咱们至于的分别七年吗?”

花迟被这一巴掌拍得有些顺不了气了,“兵不厌诈,谁叫你蠢,着了我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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