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比赛前,他们五个人就在讨论战术。其实根本没什么好讨论的,按照高元的性格,他们集合的地点一定是在这里,连信号弹都不用发射。

以前他们就在一起经常打棒球,高元不知道棒球的规则,只觉得用棒子把球打出去比用拍子或手把球打难度更大,更加帅气,所以高元经常叫他们四个一块打球。

与其说是打球,更像是在打人。高元就像现在这样,击打随手捡来的石块,而他们四人就是靶子。高元在乱区就是用这种方法来对他们四人进行训练,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学校。

“切,到现在都没来一个人,他们难道都死绝了吗?”高元撇嘴。

曹奇裂开嘴,笑了。

“有什么好笑的,别忘了刚才差点就打中你了,说到底还是你输了。”高元没好气道。

曹奇摇头:“不是,我想起了在乱区的生活。”

“切,那种生活有什么好想的,你难道还想回去吗?”

曹奇又摇头,那种地狱一般的生活他怎么可能想回去。如果说生活在乱区是一种黑暗,那眼前的人可能是那片黑暗世界中唯一的光芒。

乱区的孩子,没有光明,没有未来。不过,曾经的曹奇还不知道什么是光明与未来。

自从他记事以来,父亲便每天让他从事重体力劳动,搬砖,抗沙石。一个人一天只要给三个个馒头就行,可机械每天都要充电,在乱区,电比馒头贵。

如果干的活多,或许能多要三个馒头,可如果干的少,就只有一个馒头。

自己一开始连半个馒头都得不到,每天被自己的父亲打骂,说自己只是个吃白食的。那时,曹奇觉得父亲说的没错。

自己没有对这个家做出任何贡献,可父亲依旧给自己住的地方,每次还分了一口馒头给自己吃,虽然还是很饿,可对他而言能活下去就是最大的恩赐。

曹奇感谢自己的父亲给了自己活下去的机会,他很努力在工作,只要能给更多的吃的,他愿意干最累的活。可事实上,他根本扛不动一袋沙子。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终于能挣到三个馒头,当然他还是只能吃父亲剩下的米汤,因为那三个馒头是孝敬父亲的。

父亲说的没错,他对自己有养育之恩,自己不能只是吃白食,得到的东西应该首先孝敬父亲。

在他六岁的时候,他终于能挣到六个馒头了,可父亲的身体一天天变胖,吃的东西也越来越多,自己一天除了能喝到一点米汤,依旧只有一个馒头吃。

好在他很机灵,能在垃圾堆里找一些别人的剩饭剩菜来吃。一开始的时候因为吃不惯那些饭菜,肚子疼得难受,回到家还晕了过去,是父亲一直在照顾自己。

为了不让父亲担心,以后吃完垃圾之后他总会强忍着疼痛回到家,装作一点事都没有的样子,这样过了大概一个月,他终于习惯了疼痛。

努力干活,孝顺父亲,如果可以的话让隔着三条街的张阿姨当自己的妈妈,这就是曹奇最大的愿望。

只是这个愿望破灭得太突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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