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早上,夏天和秦铭悦想先行动身,但我怕不久之后,她们回来,找不到我们还没决定好最后的落脚点,便让她们先跟着大部队,等安定下来后再说,也不差这一两天。
列车继续北上,沿途遇到的丧尸,越来越少了。
等到了这天傍晚,我们已经来到十家装市,遇到了一些当地的幸存者,他们得知我们自南方来,非但没有任何的敌意,反而很开心,因为当下,十家装全城的丧尸,都已经南迁了,他们现在是城市的新主人!
凌歌推测,既然这里是空城,那就说明,再往北的城市,也都变成了空城。
“就在这儿吧。”我拍板,不走了,这才连夜派出秦铭悦和夏天,分别去长安城和东北基地联络。
十家装的幸存者不多,只有一百来人,不过队伍一直在壮大,不断有躲在各个角落里的幸存者出来,我让人搞了一个大喇叭,录音,说丧尸走了,号召大家出来,让几个人骑着摩托车,走街串巷,进行宣传。
效果不错,半天时间,就又出来三百来人,有的过来与我们聚集,有的不愿意凑热闹,就留在原本的根据地,反正丧尸走了之后,满城的资源随便使用。
就是,蔬菜瓜果比较缺乏,本来北地这种东西就少,城市里更是奇缺。
本地的幸存者,缺乏同一有效的指挥和灵导,凌歌问他们,愿不愿意归我们管,统一起来,力量才更大。
他们一开始不太愿意的样子,意思说我们是外来者,又都是小女孩,他们是本地人,大多是成年男性,应该听他们的。
于是凌歌,带他们参观了一下连叶支队的训练,耗费了一千多发纸蛋,就把他们给吓唬住了。
但其中有个领头的还是不服,撇嘴道:“只不过是有槍罢了?”
“只不过?”凌歌冷笑道,“槍只是辅助,我们和你们不一样,你们是躲起来与丧尸周旋,我们则是多次和丧尸正面硬刚,个个身手了得,不信的话,你任选一个,和你过过招?”
凌歌假装随手一甩,指向团子所在的那群人,团子人家毕竟是女主播,靠颜值吃饭的,在众女当中,相貌出类拔萃,果不其然,领头的男子,一眼选中了团子,可能认为她长得好看,所以不能打花瓶效应。
但是,领头者旁边的一个女人拽了拽他的衣角:“老大,别中计,我看你还不如跟她试试!”
“啊哈?跟我?”凌歌笑得前仰后合,我们这帮人也都被逗乐了,团子虽然身法矫健,但她的战斗力和凌歌比起来,还差得很远,团子的任何优势,凌歌都有,而凌歌具有的各种专业技能,除了卖萌,团子一项也没有。
“我就跟你打!”那个头领被群嘲,脸色通红地指着凌歌。
“我可是这帮人里,除了他之外,”凌歌指了指我,“最厉害的那个哟,你确定,真的要跟我打?”
“你别忽悠了,”那个头领看了我一眼,我已经恢复的差不多,头上的纱布撤掉了,看不出是个伤残人士,“我就跟你打!”
“那来吧,”凌歌站定,背起左手,“我让你单手,再让你双腿,如果你还觉得不行,我再让你一只手,也行!”
“那不就剩下脑袋了?”晓晓笑道。
对方那个女人立马抓住“破绽”,抢声道:“有本事就用脑袋呀!”
“可以呀,来吧!”凌歌把右手也背在身后。
我坐在车头上,笑着点着一支烟,不管让什么,结果都是一样的。
这个头领貌似练过一些搏击技术,摆出来的姿势,还算比较专业,举起双拳护住上半身,脚下轻快地小跳着,围着凌歌打转,寻找战机,他越是谨慎,学员们越是觉得搞笑,嘲讽的声音更加刺耳,头领终于受不了,从凌歌背后出击,一拳打向……不好意思,打在了空气中,凌歌侧身让出身位,返身用皮股一顶,像是几吨重的大锤一样,直接把将近200斤重的该头领,顶出去七八步,重重墩坐在地上。
“服了不?”凌歌拍了拍皮股说。
“……你、你不是说用头的吗?”头领不服道。
“别闹了,”我清了清嗓子,“她要用头,你早就骨折了!孙大哥,我们也无意和你们抢,只是觉得,把人手组织起来,比较好干事业,如果你觉得不妥,你们单独成立一个组织也行,有什么事情,咱们相互商量着来,只要不是散兵游勇即可。”
晓晓过去,把头领扶了起来,头领吃惊地看看我们这帮人,最后把目光又落在了团子身上。
团子正在吃棒棒糖,一脸无辜地看着他:“干嘛?还得我露两手你才甘心?”
“你”头领的第一个字还没说完,团子忽然附身前冲,一个箭步窜到头领面前,啪啪,不轻不重地给了他两个嘴巴,而后纵身后掠,回到原来的位置,从旁边的冬冬嘴里掏出刚才放进去的棒棒糖,继续吃,空留地上的两道烟尘,久久不落。
头领捂着脸,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眼色中流露出了明显的恐惧,还以为自己刚才被鬼给打了!
“今天就到这儿吧,你们回去再商量商量。”我打圆场道,凌歌挑了挑眉毛,也没有坚持要他们臣服。
孙头领和那个女人离开,只过了一个多小时,便回来了,带来了一张本市的详细地图,向我们表示,愿意归我们灵导。
原本89人的队伍,一下子扩展了大概六倍,而且还没完,不知道孙头领被打的消息,怎么传出去的,三天之内,前来归附的幸存者,呈几何速度增长,许多周边城市反正都没有丧尸,交通已经恢复了,可以靠摩托车联络的幸存者都过来,与我们汇聚到了一起。
当然,期间也有凌歌的功劳,她把我们的传奇故事,添油加醋地印刷成册,作为宣传工具,以招聘广告的形势散发了出去,里面把我基本上都神话了,什么飞天遁地,和飞尸在空中大战三百回合,什么潜龙入渊,以一己之力摧毁整条航亩,末世之下,人心惶惶,而且他们也都见识过三阶丧尸、飞尸,以及变异动物等奇怪的东西,所以对于我这种人类之光的存在,也没有表示不信强敌林立,人类当中出了个英雄,终归是一件好事。
我不是为了扬名立万,这是为了我们在途中制定的那个建锅计划打基础,先神话自己,把幸存者的力量都聚集起来,把防线建立起来之后,我就可以携美眷们全身而退了,我可没有赵无极那种变态心理,非得万人之上才舒服。
到达十家装的第五天,我们的队伍,已经汇聚到了上万人,凌歌适时地办了一场万人大会,让我发表主旨演讲,当然,还得展示一下能力,也没什么特别的,讲台设在一个三层小楼的天台,我只需要从容地来到楼下,动作舒展、姿势潇洒地蹦上去就行,以我的弹跳,自然是无法直接跳上去的,凌歌、团子也不行,不过凌歌在二楼的窗户那里,预先设置了一个机关,一道可以伸缩出来的玻璃板。
当我起跳的时候,一脚踏在伸出来的玻璃板上,等我二次起跳,玻璃板便自动缩回,不留任何痕迹。
大会开场,先有凌歌、孙大哥暖场,而后,我穿着一身古色古香的素色唐装,闪亮登上,纵身,起,踩踏,再起,单手扒住屋顶栏杆,潇洒地翻身站立,直接转过来,面对观众挥手致意昨晚演练过十几遍了,万无一失的动作。
台下观众,沉寂了足有三秒钟之久,才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装逼成功的感觉,真不错!
掌声,把演讲打断了好几次,完事之后,观众们久久不肯散去,都想再多看一会儿“夏朗先生”的风采。
我正犹豫,再表演个啥,来加深一下他们的印象呢?
凌歌凑近我的耳边:“要不,你来个刀枪不入吧?”
“……我又没穿防弹衣!”
“挨一槍嘛!很有震慑力的!而且也能避免将来,有不法之徒敢打你这个头领的主意!攻防一体!”
原来凌歌是为了将来着想,那好吧。
我随便点了一个观众,请她上台,给了她一把步槍步槍穿透力强,不用事后做手术取弹头,先展示一下步槍的真实性,而后,让那观众用步槍射我的胸口,又在我身后,放置了一块玻璃,以此证明射击的真实性。
上回山洞一战,之所以伤那么重,是因为纸蛋有毒,如果是普通纸蛋,打一槍当天就能恢复的。
至于为何让她顶着胸口,只是担心她打偏了,打我脑袋上!
呯!
女孩一槍,纸蛋穿过我的胸口,击穿了后面的玻璃。
这么近的距离,我被震得不轻,往后退了半步更加真实,站定,拍了拍胸口的伤口,屏住呼吸这样就不会流多少血,向目瞪狗呆的观众们致意,不过,这回没有掌声了,全场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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