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都已经吃完饭了,厨娘们正收拾厨房,我打了两份饭,坐在食堂角落,轻声告诉她那条小狐狸的事情。

夏天、晓晓的反应一样,凌歌也是瞪大眼睛:“成精了啊,那家伙!”

“谁知道呢!”

“我原本以为,动物变异后,都会疏远、甚至攻击人类,没想到还有主动亲近人类的你刚才说,它爱喝酒?”

“应该是。”我说。

“我的船上还有两瓶陈年汾酒,路上救的那一队幸存者,人家送给我,我给你留的,要不……嘿嘿!”凌歌笑道,那队幸存者之前凌歌跟我大概提过一嘴,也是原来108名单里的参赛队员,被打散了,只剩下几个人,凌歌用船把它们送上了栖霞山,那就是之前我们夜宿、有道冠的那个地方。

“汾酒?能行么?”我表示疑惑,怕小狐狸嫌弃档次太低。

“动物不会讲究品牌的吧?我应该比你更懂酒一些,高端汾酒喝起来的口感,不是茅台、五粮液之流可以比拟的,当年开帼大宴的时候,喝的就是这种酒嘛!”

试试才知道。

我和凌歌吃完饭,外面的天也黑的差不多了,她回汽船上拿来那两瓶汾酒,拧开盖子,香味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浓烈,我尝了一口,也说不上好喝不好喝,反正不比茅台差就是了。

为防止酒香味儿不够浓烈,我倒出一些来,洒在了地上,并且让负责这一区域的巡逻队撤离,只留下我和凌歌两个人,坐在台阶上,等待着。

然而,等了一个多小时,小狐狸也见踪影,可能离这里比较远,没闻到酒味儿吧。

“算啦,”凌歌打了个哈欠,“回去睡觉吧,好困!”

我刚要收起酒瓶,紫金山方向,忽然传来一声啸叫,听起来并不远,具体位置,像是那个祠堂的方位!

“嗷!”

“是它吗?”凌歌顿时不困了。

我摇头:“狐狸不是这么叫的,好像是狼吧?”

狼这个物种,我们从不惧怕,哪怕变异了也不惧,毕竟我们有槍。

狼最可怕的地方,在于“狼群”的威力,很显然,我们这两百人,更具有群体作战能力。

几秒钟之后,啸叫声再度出现,这次的位置更近了些,我听清楚了,并不是狼,而是……哈士奇!

表姐家里养过一只哈士奇,叫傻根儿,就是这种叫声!

“可能是小狐狸的部下,它要过来了!”我起身,又将瓶子里的汾酒洒出来一些。

大概两分钟后,小狐狸没有出现,但一条目光冷峻的哈士奇,却忽然从小树林中现身,没有任何犹豫,大摇大摆地走到我们面前,给凌歌吓了一跳,若非我讲过小狐狸和它手下的事儿,凌歌早就出脚踢它了!

哈士奇蹲坐在我面前,仰着头,冷冷地看着我。

“你主人呢?”我问,看了看树林那边,里面还有几双眼睛,但都是哈士奇的,并没有狐狸。

“汪!”哈士奇轻轻叫了一声,转了转脖子,我这才发现,它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小口袋,难道,它是个信使,小狐狸又给我送东西来了?

我疑惑起身,从哈士奇脖子上摘下那个的口袋,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一张地图,上面有个血印,是爪子的形状。

“什么意思?”凌歌疑惑道。

我看了看血印在地图上的位置,很快明白过来:“不好!小狐狸有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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