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的植被铺满着这座大山。
我在里面就像一条自由自在的鱼一样。
将斯太尔步枪背在肩上,单手拎着满弹夹的法玛斯自动步枪。我如同人猿泰山一般在树冠中行走。
虽然佣兵的第一波攻击已经被我们合力击退。
但是我并不想轻敌。毕竟那些佣兵手里的步枪也不是摆设,哪怕身上中了一颗流弹,我恐怕就会失去战斗力。
对待危险最好的办法就是直面危险,在战场上,就算装死该被杀也是一样。
我并不认为那些佣兵具备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勇气。
因为对我来说,对付他们就像手持皮鞭的主人对待奴隶。
从心理上击败他们,要比逐个用枪弹送他们见上帝要难得多,但往往效果更佳。
当我发现那一小队搜索而来的佣兵的时候,他们正在茂密的植被中爬行。
显然他们经受过丛林作战的训练,并且生长的环境也是这种原始丛林。
所以他们行动看起来谨慎而迅速,几乎就像捕猎的豹子正悄悄靠近专心喝水的小动物。
我之所以这样形容,是因为我正站在一棵高大的树上。
在外星飞船上开发的潜能此时完全发挥出来。
我的眼睛在没有看到他们之前,鼻子已经闻到了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酸臭汗味和武器枪油的浓香。
他们一共有五个人。都穿着适合丛林伪装的迷彩服,头盔下,抹着油彩的黑黑的脸满是汗水,神情又专注又紧张。
一个士兵在前面开路,另外四个则分布在两翼,如同后掠的箭头般直向我刚才藏身的狙击阵地摸去。
我不得不承认他们是上好的战士。
只是他们生不逢时,遇到了我。
法玛斯步枪的准星对准了一个健硕的士兵。他在这几个人中动作最为灵敏,但奇怪的是,他并非充当尖兵。
杀死派头兵的响动会惊起其他四人。无论他跑掉或者和其他士兵配合攻击对我来说都是威胁。
虽然他们尚且距离我有一百米左右,但我在高处已经可以看出他们如同蠕虫般栱动的身体。
他们恐怕也知道我厉害。
在没有炮火或者机枪火力的压制下,稍一露头,可能就会被死神盯住。
因此他们的动作很慢,根本不追求速度。
见到坑就往坑里藏。见到倒树也要伏在后面,用眼睛扫描一番,这才敢轻声翻过倒树,继续向前爬去。
如果让他们肆意摸到我原来狙击的位置,恐怕再有三两个小时也不奇怪。
但我却没有那些耐心去等待了。
稍一瞄准,食指稳定的扣动法玛斯步枪的扳机,随着枪身的轻跳,火药把一粒花生米大小的弹丸以每秒几百米的速度推送出去,这种势能在正面打击下,足以穿透任何防弹衣或者复合材料的头盔。
更何况我瞄准的是他身体最为宽阔的背部。
随着枪声响起,那个硕壮的军人猛的一扑,甚至连惨叫声都没有发出来就死去了。
而我则身子一转,转到粗壮树干的另一面,以免那些士兵报复性的扫射伤到我。
果然,一阵激烈的枪声响起。
剩余的四个士兵见偷袭行动已经暴漏,知道自己被死神盯住,都惶恐的端起枪躲在自认为安全的地方,对着我可能藏身的地方倾斜子弹,试图想要吓走我。
头一歪,将半边脸露出树干外。居高临下的望向下方。
那四个佣兵正扭身钻进树丛中,在他们回头望向后方的时候,眼神中充满了惊恐。
再次用步枪对他们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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