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江远之这些年偷偷带回家的男孩子就是安风。

这次带江远之带安风来,也是偷带。因为江远之妈妈林彩凤不在家。

林彩凤是林总裁的女儿,都说江叔叔是靠她才有今天这么的成就。

可以这么说,虽然江叔叔是很有才华和商业头脑,可是离开了林彩凤他这些就变得不那么值得夸赞,世界上拥有有这些的人很多,能真正被发掘的很少,他们缺少一个岗位。林家把机会给了他,他就成功了。但是林家还掌握着林氏集团的最大权力,江叔叔就相当于是给林氏集团打工,给林彩凤打工。

只有真正掌握住才能摆脱这份束缚,那是何其之难。

所以,不管江叔叔和江远之多么的喜欢安风,林彩凤讨厌就是不行,就算支助安风是善事,当年的林彩凤也是百般刁难。

“爸爸,阿风,我带云朵来了。”

我们换了拖鞋,走了进来。

当我踏进江家门的时候,看到的是这样一副光景:江叔叔把手臂搭在安风的肩上。他们不知道在聊着什么,安风的嘴跟着一张一合,眼角带笑,重来没见过他这么开心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有那么一瞬间感觉江叔叔侧脸的弧度和安风有些相似。他与安风像亲父子一般。

我们的进入打破了这片刻的美好,安风抬眼望我,一眼万年。

我深呼了一口气,把憋了好久的浊气吐出,开口:“好久不见。”

他微微一笑,眉眼弯弯:“嗯,两个月了。”

江叔叔见我和江远之身上湿湿的,怕我们感冒,一个劲的催促道:

“你们两个孩子,怎么才回来。看看衣服湿成这样,赶快给我去洗澡,女孩子先去。”

这急性子跟江远之一样。“老鼠胆,急性子”我家老头经常这样说江叔叔。

其实,我今天有好多话想和安风讲。还有好多事想质问他,比如为什么你不来接我?是因为不在意我么。比如手机为什么关机?是怕我烦你么。

但是在看到他的这一刻也就释然了,只有见到他就好,只要他还在身边就好。

如果一段感情,先喜欢上的那个绝对是最卑微的,我白云朵即使曾经骄傲到骨子里,在安风面前我也会卑微到尘埃里。

就像我说陈查查一样,她是舔狗,我也是舔狗。

洗完澡身子清爽了不少,身上的粘腻感也消失了。

江叔叔在厨房准备夜宵,虽已经是深夜,但是担心我旅途劳累肚子饿,才又进了厨房。

安风不在客厅,问了江叔叔,他说在二楼书房。

江家的建筑偏欧式,楼梯是用红木铺盖的,又宽又长,盘旋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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