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仙人的尸体轰然倒地,临死之际,他回想起今日的连番战斗,若是当初不赶走那位靖南郡王和他的七弟,至少现在死前还能奋力一搏,将元神换体寄宿,可如今周围几十里内,尽是废墟,别说活人,连一个活物都没有,岂不是将自己彻底送上了死路,真是我命该绝,天意难违啊!
虽心有不甘,但已无力回天,鹤仙人带着悲怆无比的心情,倒地而死。
黑影拿到了血骨印之后,口中喃喃,似念念有词,竟如一位僧人,在替地上的鹤仙人超度亡灵一般。
随后,他收起了那把刀,任上面未干的血迹流淌,插在腰间的带子上,与那墨色的身体融为了一处,只能看到一副黑色的剪影,血骨印也收了起来,在鹤仙人尸体上撒了一堆黄色的粉。
从此,黑影再无回头,甩开黑色的披风,朝着天际线一步步远去,如同落入地平线之下的落日,永远地消失在凌云的视线之中。
就在黑影彻底消失之后,地上的鹤仙人尸体,立刻开始膨胀,如同一个吹鼓的气球,整张脸大如牛腹,脸上的五官以一种极其不称的比例存在,略显恐怖,当这尸体大如一只巨象的时候,皮肤撑到了极其薄的地步,“砰”地一声巨响,尸体爆炸开来,无数碎小的肉沫,疾射的血液,和碎成块状的骨头,四处迸溅,一片狼藉。
幸好凌云所处的位置,距离尸体爆开的地方,有一里之遥,一些模糊的血肉迸溅到他的脚下,身上并没有被溅到。
想不到,那鹤仙人,经营了一世,威名震慑天下,权力与豪富名闻一时,如今落得这么凄惨的下场,甚至比他那在淫寺做方丈的弟弟,死状还要惨上多倍,真是令人唏嘘不已。
凌云呆呆地站在原地,心里不由有一丝劫后余生的后怕,那黑影连看都没看自己一眼,看来他不是为了灵气而来,完全是为了那血骨印,这鹤仙人如此灵气高深之人,他说杀便杀,连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此人到底是什么来头,为什么会这么特立独行,功力之高深,到达了令人恐惧的地步?
当初,差点被鹤仙人诱骗,夺走了他的血骨印,幸好没能成功,不然现在死得恐怕便是自己。而这鹤仙人今天若是让天城主乖乖地取走血骨印,也不至于像现在这般,死状凄惨,看来人命天定,鹤仙人命里该有此劫,无论做什么挣扎,都难逃一死的命运。
靖南县如今已经成了废墟,天地广大,可有去往哪里?凌云心中充满了疑惑,想起胡芍的三月之约快要到来,似乎因为鹤仙人的死亡,自己侥幸逃过了一劫,可是见到了胡芍又能怎样,十天后,还不是要被辛慈像牲畜一样带走,自己还是没有自由。
神足教的圣山之上,也不知道阳灵绫怎么样了,有玉镯灵气的保护,料想她应该能够处理好教内的事务,包括蛊门的明争暗夺,以及教内众多不服从的反叛势力,当然,还有雪珠、媚娘,不知道她们俩现在是否在想念自己,以及那个令人又头疼,又忍不住想要亲近的紫若,也不知她现在是否暗自庆幸,终于摆脱了自己?
想到这里,凌云不由一丝失落,在这个世界里,自己根本没有任何建功立业的心情,所有的精力,不过是放在女人身上,即使是获得了能够成仙封神的灵气,也只是想要多照顾几名女子,过好自己的热炕头而已,对庙堂之高,压根没有任何兴趣。
世上之人,有人追求功名,有人追求利禄,有人追求美女,有人追求权力,也有人追求无为,以超脱世外为尊,也有人追求平凡,以恬静生活为尚,当然,也有人想要追求成为圣人,追求成为神仙,追求长生不老,综合种种,形形色色,人心不同,只不过皆是人的欲望罢了,谁能无欲无求?
追求无欲无求的本身,还是一种追求,是一种欲望,念头,那便没有达到无欲无求的境地,还是有所求。
凌云曾经也以为封侯万里,封狼居胥,才是男儿应为的豪情壮志,正所谓“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这种气吞山河的豪迈气概,想一想便不由热血激荡,焉能在温柔乡里腐蚀了自我,而忘怀这开疆拓土、马革裹尸之志?
可随着年龄增长,尤其是来到这个微尘的世界,当凌云明白,自己无论做什么,不过是尘埃中不值一提,便失去了所有的动力,人,何其渺小,以为自己能够青史留名,能够名垂千古,其实不过是自欺欺人,连整个世界,在宇宙面前,都不过是一粒尘埃,人又算得了什么?
古往今来,多少英雄豪杰,不过都是化作了尘埃,他们建立的千秋功业,也渐渐地被人们所忘怀,能够铭记的千古名人,只不过恒河沙数之后,一粒两粒仅存的尘埃罢了。
所以,一切追求莫过于及时行乐,有能力,当然要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天便是世界末日,也无关紧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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