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他的朋友,他身边重要的人遇到了什么事情,哪怕是明知道前面是刀山火海,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
这看上去有一点傻。
还非常冲动,非常不智。
然而,这却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人,是值得每一个朋友放心将自己托附,放心信任的人!
拨完电话之后,唐哲看着叶修,心中有些复杂。
“哲少,谢谢!”
叶修再次拍了一下唐哲的肩膀,在拍完之后,又觉得不够,又伸出双臂,拥抱了一下唐哲。
“叶修,别的什么我都不了,我就一句话,不管遇到什么情况,一定不要死撑,尽量活着回来!”
唐哲用力地抱住叶修。
……………………
美国,洛杉矶。
一栋靠近海港的庄园之郑
一个身形挺拔,拥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看起来极为年轻的男子,悠雅地抽着雪茄。
他的对面,是一个和他形成鲜明对比,不仅体形发胖,肚子上的啤酒肚仿佛七八个月的孕妇一般,而且一张脸上的五官也长得非常不协调,看起来又丑又胖的男子。
丑胖男子的手里,也握着雪茄,但是他的形态和气质,却和年轻男子有着壤之别,看起来粗俗无比。
“你觉得那个姓叶的子,会来美国吗?”
丑胖男子抽了一会雪茄之后,向年轻男子问道。
“你觉得呢?”
年轻男子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了一句。
“你这个家伙,真的是无聊,明明是我问你的,你却要反问一下我。”
丑胖男子不满地瞪了一眼年轻男子,和这个家伙搭挡这么多年,他最讨厌的,就是这个家伙的这个狡猾的习惯,每次他问什么,这家伙都必定要反问一遍,先听他讲完了之后,这家伙才会讲,有时候还要借着他的话,狠狠地踩一下他。
不过不满归不满,但他还是老实地出了自己的看法,“要是我是那个叫叶修的子的话,我肯定不会那么蠢,跑过来送死的。”
“他不是你,所以,他一定会来的。”
年轻男子微微一笑,脸上露出了自信的神色。
“你就这么自信?”
丑胖男子疑惑地望着年轻男子。
他实在想不明白,这家伙哪来的自信。
就算那个姓叶的子的资料上,讲了这个姓叶的子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特别是对女人,尤其重感情,但是这个姓叶的子只要不蠢的话,应该就明白一个道理,女人是有很多的,死了一个还可以找其他的女人,但是生命是只有一次的,死了就再也没有了。
所以,姓叶的子只要稍微有一点头脑和智商,应该都不会为了一个女人来送死吧?
再,从姓叶的子的资料上也可以看出来一个事实,那就是姓叶的子是一个非常惜命的人!是一个非常谨慎,非常胆的人,从那个家伙这些年一直龟缩在燕京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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