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时值二零一二年夏末,江珩年芳二八,校园生活刚刚开始,高齐正是研一,而校园生活已快接近尾声,他们在年龄上相差五年,在其他方面又距有多远呢?

近来,江珩陆续跟着新老师见了面,棋、书、画、舞、礼还有手工,江家老爷子是该学的一样都不落下,好在温家姥姥与自家大哥拦下了部分,最后以江老爷子再添上琴这项成交。

高齐蹙眉听着温婉说着这个中缘由,江老头是这么认为的,孩儿她妈弹得一手好钢琴,这么好的基因摆在这要是不好好利用那得多浪费呀~

事后高司令听完是这么拿口水喷江老头的,“草包!”基因好,你让你们家孙媳妇儿学去,累着我们家孙媳妇儿算什么事儿啊~于是高司令大手一拍,将自家孙子推出去当老师。

江珩面对这样被安排的有条不紊的,似乎已经初露端倪的“人生”,无所谓地笑笑,不置一词。

高齐每逢给江珩教课的日子,总会提前下课,甚至近来因此向高妈告假,暂不出席集团里的会议。然后就像今天这样静静地坐在江珩的身后,等着她上完手工课,一起回家。江珩似乎也渐渐习惯他总是这么等她。

江珩拿着插花留下的野玫瑰走到高齐面前,像个虔诚的信徒般将花举到他面前,一手遮着头顶刺眼的阳光,“辛苦了~”,高齐就这么静静地站着,看着她,看着花,最终将花插到衬衫口袋里。淡粉色的花,白色的衬衫,好不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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