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能磨平一切,连陈宇成为某人奴仆这件事,都随着时间推移,对他的影响越来越淡化了。
这时,陈宇想起了曹连城留下的符号。
曹连城以身作则,成了陈宇的榜样,让陈宇明白了天道不公,人心不弃。
确实,他确实成了某人的奴仆。
但他不还没死吗?
不是还没见到那所谓的主人吗?
最起码,在见到主人之前,陈宇还能把自己的人生掌控在自己手里。
他忽然想开了,觉得有必要做些什么,毕竟天无绝人之路。
只要不放弃,只要奋战到最后一刻,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陈宇来了精神,用力拍拍自己的脸,让自己平静下来,大脑飞快思索,努力回想曹连城留下那个符号的具体位置。
经过一段时间的思索和找寻,陈宇再次见到了曹连城留下的符号。
这是刻在树上的一条毛毛虫。
说是毛毛虫,其实就是一个长条形状的椭圆,圆周外围有一条条线段。
这玩意儿,小学生都会画。
也正因它简单,反倒适合做暗号。
因为越是简单的符号,能解释的意思便越多,便越不好破译。
比如这条毛毛虫,便是陈宇的队伍,约定好的暗号。
如果毛毛虫有十根毛,则最短的那根,代表正确方向。
如果毛毛虫有九根毛,则最长的那根,代表正确方向。
陈宇见到的,这条刻在树皮上的毛毛虫,有十一根毛,其中一根是弯了两个弯的波浪。
两个弯,代表曹连城。
而这种毛毛虫的解读,则是从弯曲的毛开始数,逆时针第七根毛,代表正确的方向。
除了正确方向外,这种毛毛虫还会借助毛的疏密、长短,以及某些特定排列,传达更多信息。
曹连城留下的这条毛毛虫,告诉陈宇,在正确方向,有怪事。
解读完曹连城的暗号,陈宇不禁皱起眉头,喃喃道:“有怪事?”
“雷神岛上,除了危险外,能有什么怪事?”
陈宇充分发挥想象力,也想不通,步步是杀机的雷神岛上,能有什么古怪。不过他现在已经这副样子了,无所畏惧,过去看看就知道了。
于是陈宇开始按照曹连城的指示,顶风冒雨,穿行于密集的热带雨林。
走了一段时间,除了路上遭遇一支外国探险队,陈宇杀了他们三人,抢了个早就被雨水泡烂的火腿,然后全身而退外,完全没有感受到任何怪事。
一直到陈宇见到曹连城的下一个暗号,都没有遇到任何怪事。
陈宇大口大口啃着被泡烂的火腿,吃得爽歪歪,连一点肉渣都忍不住抛弃。他一边吃,一边拿慧眼警惕地扫视四周,依然没有发现任何古怪。
曹连城刻在一颗雷击木上的第二个暗号,距离陈宇只有五步。
再三确定没有危险和古怪后,陈宇走向了那棵雷击木。
古怪,就此发生了。
陈宇走了十五步,也没走到雷击木旁边。
“咯噔!”陈宇的心狠狠一沉,暗叫不好。
五步远的雷击木,走了十五步,都没走到?
曹连城说的古怪,应该就是这件事。
“吸溜!”饶是陈宇已经紧张到如临大敌了,硬是坚持把最后一口火腿啃完腿啃完。没办法,在绝境下,生存是第一要务。这泡烂的火腿,是最美味的佳肴。
陈宇意犹未尽地吞咽口水,慧眼死死凝视着五步远的雷击木。
他已经走了十五步,刻画暗号的雷击木,距离他还是五步远。
这明显超出了常理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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