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威尔逊的行为就值得推敲了,结合林厉所看到的威尔逊乘坐大巴的录像,林厉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那就是威尔逊的车并不是失窃的,而是他主动交予别人的。
如此一来之前偷车贼的假设就不成立了,但是这也依旧可以解释随后哈里森和巴克的行为。只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那个拿走威尔逊车的人应该就和威尔逊认识才对。
而要是一个认识的人借车之后出了事,威尔逊按理来说应该也可是报警才对,而他并没有选择报警,这就说明他和那个借车的人之间应该有着某种非比寻常的关系。而且这个关系多少还有些见不得人。只有这样才能够解释为什么威尔逊的车被人开走之后,他非但没有报警,反而是自己也跟着消失了。
这种不存在偷车贼的说法,也就没有报警的必要。而没有车的威尔逊,自然也没有办法就这么回家,毕竟他早上可是开着车出去的,如今下午回来他要是没有车的话,肯定少不了被妻子询问。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威尔逊选择了夜不归宿。而他要做的也很简单,就是等待借车的人将车还给他。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借车的人不但没有将车还给他,反而他自己连同车一起出了事。
一个与自己有着不可告人秘密的人出了事,并且还将自己的车牵连的进去。如果他现身的话必定免不了被警方询问,如此一来他和那个借车人之间的秘密怕是也会随之暴露。
所以为了守住这段秘密,威尔逊选择了失踪。而且为了避免自己被周围的人认出来,威尔逊便乘坐大巴来到了一个谁认不认识他的城市等待消息。在他想来只要借车人的案子和他的车子撇清关系后,他就可以声称车子被盗,从而再次回到家里,毕竟车子的信息是登记的他的资料。
然而让威尔逊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的案件警察并没有找到那个受害人的尸体,如此一来他这个车主便成了受害人。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超出了威尔逊的掌控。
如果他现在回去,那么他根本不知道如何解释自己车里的大量血迹,以及他自己毫发无损和没有立刻报案的行为。这一下威尔逊就从主动消失变成了被动失踪。
而他这一等就是差不多半年,最后直到警方找到了谋害被其误认为威尔逊的借车人,凶手的供认不讳,让威尔逊免去了被审讯的可能。而要是他此时选择回归的话,那么此次的案件就会因为失踪者被找到而结案。
既然整个案子没有闹出人命,那么事情就简单许多了,毕竟警方对有人死亡的案子和寻常的案子的重视程度是完全不一样的。
果然随着他作为失踪的而回归,即便他的话语中有漏洞,但是因为他有着受害人这一层身份,所以警方并不会和他较真,而且哈里森就算是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是只要正主没有真的被害,那么其中的疑点也不是很重要了。
所以警方认为哈里森是故意把一个寻常的伤人案件,讲述成了一个杀人案件。而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拉巴克下水,毕竟他自己已经因为这样的案件被判了重型,所以对他来说再多一条人命案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巴克却不同,要是没有这次的案件,巴克仍旧会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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