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琐男,吃宵夜去呗?”
秦大美人发来的消息。
林骁有些意外,这妞没回家过年?
就在他打算婉拒时,第二条短信来了:“别想骗我,我知道你在家,刚才我看见你们进屋了。”
林骁失笑摇头,只好出去冲了个澡,换好衣服,然后到外面和秦夕汇合。
今天的秦夕依旧穿着一条浅色小碎花长裙,除开运动时间,她好像特别喜欢穿裙子,而且款式图案花纹都是比较欢脱。
由秦夕带路,二人来到一家路边烧烤摊,这让林骁略感意外。
路边烧烤摊,无论老板多么良心,卫生方面肯定是不过关,因为路上人车来往密集,看不见的灰尘很多。
而且每来一个客人,就会在摊子上挑选食物,喷了多少口水上去都不知道。
印象中,秦夕这样的大明星,通常比较爱干净,注意形象,吃饭肯定是要去高雅的地方,不会混迹草莽之所。
可偏偏秦夕就带他来到这样一家接地气的烧烤摊。
“老板,老规矩,三份!”
秦夕坐下后,大手一挥,豪迈叫道。
“三份?”
林骁问道。
“对啊,老规矩那是我一人份,好歹你也是个大老爷们,两个女人份都吃不下?”
林骁笑笑,并不反驳。
他其实想说的是,两个秦夕份压根不够他吃。
不过,令他再次意外的是,这个老规矩份里,还包括酒。
林骁这才知道,原来这家烧烤摊生意火爆,靠的不是烧烤有多好吃,而是老板从老家采购的粮食酒。
口感香醇,据说高达五十度左右,可喝多少都只会醉不会头疼。
学生模样的小姑娘充当服务员,拿着三个一次性纸杯,分别倒八分满。
“来,干一个!”
秦夕端起一杯,林骁心中古怪地和她碰了一下,她仰头就闷上一大口。
“啊!”
秦夕抬手一抹唇角,“爽!”
哪有半点明星的样子,纯粹就是一街头女痞啊。
而且这大口五十度左右的白酒进肚,这丫头居然脸不红心不跳,足见酒量非凡。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喝酒啊,别告诉我你不会喝酒,我鄙视你。”
见林骁端着杯子只是看着自己,秦夕不满哼道:“是男人就灌倒我。”
林骁的嘴角微微扬起一抹笑意。
想起了在边塞的日子,那些可爱的儿郎,也是这样喝酒。
也是这样,如眼前这个秦大美人一般,挑衅自己的酒量,虽然每一次下场都很惨。
林骁动作斯文地喝了一口,酒水在口腔存留几秒,让酒水充分与空气接触晕开,也充分发挥舌尖的作用。
好酒不用咽,自己会下去,这酒可评七分。
可别小看这七分,林骁所评的七分,绝对远超市面上千把几千一瓶的所谓好酒。
真正懂酒的人会知道,那些几千块一瓶的好酒,绝大多数都是拿价格忽悠人,总有人认为价格高就是好酒,喝的其实是一个心理满足。
“扫兴。”
秦夕突然蹦出这么一句。
林骁抬头看去,就见一个和秦夕装扮类似的青年正朝这里走来。
所谓的装扮类似,就是大晚上也戴着帽子,帽檐压得很低,还有眼镜,镜框偏大,镜片有色,可以遮挡住小半张脸。
不过林骁还是认出了这人。
就年前途径秦夕家门口遇见的那个,好像是叫什么叶晓峰。
倒不是说对方给了他多深的印象,而是常年在生死边缘徘徊的他,早就养成了近乎过目不忘的本领。
在边塞,越是不起眼的小蚂蚱,咬起人来的时候,可能就会狠得让你掉下大块肉。
当然叶晓峰绝对不在此列,纯粹就是林骁敏锐神经的下意识记忆。
“打你电话不通,去你家里找不到人,我就料定你来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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