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叶北这是在践行至理名言罢了。

何罪之有呢?

不但没有罪过,叶北反而觉得这是在珍惜生活。

每天就知道打打杀杀的,或者就只有一味的做生意、权衡利弊,这样的人生,也未免太过无趣了。

他不要!

他要做一个有意思,还要与众不同的人。

吃早餐!

我管你有多少人排队,没看见你们叶掌柜现在刚刚起床吗。他现在要去吃饭,看看有谁敢拉着他。

哗啦……

人群之中裂开一道“口子”。叶北顺顺利利的走了出去。

走在小镇的清晨里,夹着早上起来的潮湿的空气,叶北觉得人生过的很美好。

昨天就说过了,叶北最喜欢昏黄。

那只不过是其一罢了,叶北他还喜欢清晨。

那种大多数人都还没有起来的时候,世界一片祥和安静,只有大自然和他自己。

那样的世界才是清静的、美好的。

现在虽然是新的一天的开始,但是小镇子上已经陆陆续续的有好多人。

不得不说,这个小镇子上的人还真的是勤奋耐劳,这么一大早就起来开始忙碌了。

叶北突然觉得很幸福,

也只有这样的生活,才是他所向往的。

每天都忙忙碌碌,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无关乎名利,无关乎得失,只是因为喜欢,喜欢这样的琐碎而忙碌的生活而已。

果然,勤劳的人们是幸福的。

叶北喜欢这个小镇子,这个小镇子上有一种家的味道。

就像是以前在蓝星一样,那样的亲切而真实……

对,就是真实!

能够亲切的感受到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

只有这样的生活,才是美好的。

至少,叶北他本人是这样认为的。

叶北一边慢悠悠的走着,一边放眼望去,看看挨家挨户早上都有什么好吃的美味。

“烧鸡喽~~~卖烧鸡喽——”

还是昨天的哪家烧鸡铺子,听说烧鸡做的不错,但是,大早上的,叶北不想吃太过油腻的东西。

“卖馍馍喽……卖馍馍喽——”

叶北听着熟悉的叫喊声,好像一切都回到了从前。

以前,蓝星,他喜欢姥姥做的馍馍。说起馍馍,大家有的甚至不知道它是什么。

其实,它只是馒头的另外一种叫法而已。

叶北的姥爷姥姥家,哪里就叫做馍馍,而父亲母亲哪里,叫做馒头。

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习俗,也正是这样的习俗让这些普通而又平凡的生活更加美好。

现在回想起来,还真的是有点怀念啊。

蓝星上的人类,究竟去了哪里?

是死是活?这些他都一无所知。

听着叫卖声,叶北突然知道今天应该卖什么了。

馒头,对,今天就卖馒头。

回忆的忧伤和现实深切的感受,让叶北知道,此时此刻,他过的才是真正的生活。

以前的一切,都回不去了。

不过,他必须要弄清楚蓝星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老板,给我来两个馒头。”

“好的,小伙子啊,我告诉你啊,我们这里的馒头可好吃了。我今天已经四十五岁了,我从小就是吃馒头长大的,我们家的馒头,保准你吃多久都不会腻的。”

“给,小伙子,这是你的两个馒头。”

叶北接过冒着腾腾热气的馒头:“老板,多少钱?”

“哦,一块灵石。”

叶北拿出一块灵石,交给了老板。

“欢迎下次光临啊。”

“好的,老板,我先走了。”

“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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