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天的勇士何在?”

此刻,看着刘封带着明军冲杀过来,小王子安步哲,挺起身躯,高声吼道。

“伟大的长生天在上,草原的勇士时刻准备着。”

小王子身边,他的一众将领和士兵眼里掠过狂热的神情,高声应和。

小王子欣慰的笑笑,他自然清楚自己的队伍不必动员,只是这仗太关键了。

赢了,就能攻克大同,一路北下,整个大明北疆任由自己来去。

输了,抱歉他从来没想过。你以为你刘封是蓝玉吗?

明狗的边军还是有点战斗力了,这点他当然知道。

可作为这些明朝总兵的老对手,他更知道,他们都有致命的缺陷。

那帮总兵但凡只要遇到硬茬子,吃点小亏,就会很快失去战意,不敢恋战一溃千里。

今天,他蒙古小王子就是要用手中的弯刀跟他们硬碰硬,看谁更凶残,谁更喋血而志不变。

这人但凡有一腔子热血,总会放手一搏,尤其是对他们这些长年刀口舔血的人而言,那就更是如此。

“冲锋!”小王子拔刀喊道。

“轰隆隆”

飞奔的马蹄,踏在荒凉的土地之上,发出震耳的轰隆声。

对于今天和鞑子大军正面交锋他刘封是从心里十万个不愿意。

他都已经凑够银子准备送给吏部的大佬们帮他挪挪位置,这边关总兵可真没啥当头,干的不是人能干的事,还得时时刻刻防着从漠北和朝廷砍来的刀子,太累了。

可是如今没办法了,在不拼命,不用等他送银子入京,王守仁那把尚方宝剑就能送他去见太祖。

他是怕死,可没说怕死的人没本事啊,多年戎马,真要拼命,他也不含糊,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传令前方阵列,顶住鞑子骑兵!”

刘封看见鞑子的骑兵开始冲锋,立马做出应对。

明军持盾、持枪的步卒变成了前列顶了上去,奋力的将盾牌扎进地面,双脚奋力的踩出深陷,然后浑身颤抖的望着快速逼近而来的鞑子骑兵群,随着地面越来越震动,一些明军受不了这样巨大的压力,呲牙咧嘴的发出怪叫声。

在鞑子快要冲到一百一十步时,步枪响了起来,上百名鞑子骑兵应声倒地。骑兵一旦发动,想要停止就难了。鞑子后面的骑兵有不少被前面尸体绊倒的,阵型顿时有些骚乱,可鞑子毕竟长年在马上生活,凭借着高超的骑术躲开了自己族人的尸体,继续冲向明军。

一轮齐射后,步枪手迅地撤出阵地,只留下枪盾战阵严阵以待。

刘封有些眼馋,这他娘天子亲军就是不一样,武器装备比边军好上一个档次都不止。

呐喊声中,双方终于绞杀在一起。

明军的盾牌手,齐齐并立,奋力挡住了鞑子大军的肆意冲击。

而盾牌手的后方,长枪手们将一杆杆精钢长枪,有如索命的无常,从后方迅猛扎出,向骑在战马上的鞑子狠狠刺去。

鞑子的前锋骑兵纷纷躲避刺来的长枪,借助奔跑的加速度,纵马将盾牌踏碎,盾牌手尸体被战马踏着铁蹄贯入了人群,踏成肉泥。

长枪手的枪林疯狂的抽刺,挑中鞑子的身体将他们挑下马背,持枪的士卒又被奔驰的战马撞的吐血倒地。

前面的鞑子骑兵硬着头皮奋力往前推进,后面的骑兵紧跟在后,带出一道道血浪。

骑兵的前进的铁蹄撼动了三万人的阵型,由小王子带领的骑兵交织穿插,将明军的阵型分割成数快。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