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瓦拉睡得很香。
傍晚六点钟的时候,芳华上楼叫他吃饭。
格瓦拉又一次拉住了她的手,贼兮兮的笑着:“这手,我能牵一辈子不?”
芳华调皮的眨眼:“看你的本事喽。”
“那就先从牵一晚上开始。”格瓦拉拍了拍床铺:“晚上要不要留下?”
“不要脸。”
芳华甩开了格瓦拉的手,走到了门口,回眸一笑道:“我觉得,你应该先追上我在想别的。”
“我可是全国电瓶车大赛总冠军,怎么可能追不上?”
格瓦拉搓着手,朝着芳华走去:“嘿嘿,我要抓住你了。”
都说女人如水,其实她们不但如水,还仿佛一条浑身湿滑的鱼。
她们想让你抓住的时候,你就算勾勾手指头也能抓住。
可如果她们不想让你抓住,无论你使出多大的力气都不能成功。
就像当年某位网友的神评:神仙难X打滚的X。
当然,这是在不使用暴力的前提下。
男人怎么能对女人使用暴力呢?
对女人使用暴力的那都不是男人。
除非是使用‘暴力’,那才是真男人。
至少在现在看来,芳华还是不想让格瓦拉抓住的,她身轻如燕般的在娇笑声中跑出了房间,踩着蓝色运动鞋啪啪啪的下了楼梯。
格瓦拉靠在门上,微微低头,右手轻轻抚过刘海。
是的,他发春了,想恋爱了。
储存了三十多年的积蓄,也得花出去用用,不然会贬值的。
实际上每天都在贬值。
自打出狱以后,除了刚开始偷了一辆车,之后的这段时间里,没有电瓶车的陪伴,让格瓦拉明白了一件事。
那就是一个人如果想要开开心心的活着,首先要有个伴。
曾经他以为电瓶车就是自己的伴。
可这几天与芳华和周帅玲的相处下来,他才发现,那个伴得是活的才行。
不管是与周帅玲的斗嘴,还是与芳华之间若有似无的情愫,都让格瓦拉感觉到自己前三十几年都白活了。
他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物,露出一个自认为迷人的微笑,朝着楼下走去。
小院屋檐下,一张小桌子已经架好,芳华正从厨房里端出两叠自家种的蔬菜。
周帅玲就厉害了,左手梅菜扣肉,右手红烧狮子头,双臂中间还夹着一叠黑乎乎的野菜,也不晓得叫啥名。
“让开,都让开。”
气势汹汹的将菜端上桌,周帅玲直接一屁股坐下,抄起桌上的筷子就开吃。
“素质,素质。”
格瓦拉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咬牙切齿摸样儿。
“呸,素质能当饭吃么?”
周帅玲一瞪眼:“有本事你别吃。”
哒哒!
格瓦拉叩起了筷子:“巧了,我也不知道素质是啥玩意儿。”
啪!
芳华一筷子敲在了格瓦拉手上:“叩筷子小拇指不要翘起来。”
“得嘞。”格瓦拉嘻嘻一笑:“都听你的。”
“呦呵,有情况?”周帅玲贼眉鼠眼的来回瞧着两人,然后一巴掌拍在了格瓦拉肩上:“你小子行啊,背着我把人小姑娘拐走了。”
格瓦拉惊咦:“你丫的是蕾丝边?”
“你才是蕾丝边。”
“那我拐不拐人小姑娘,关你啥事啊?”
咯吱!
咯吱!
周帅玲嚼着一块排骨,眼睛瞪着格瓦拉,一副想把他一口口咬碎的模样。
格瓦拉视而不见,乐呵呵的给芳华夹着菜:“老板娘的厨艺不错,多吃点,以后进了辣区,估摸着就没啥好东西吃了,就算有也是贵的一批。”
这时候,李娜端了一个高压锅出来,老板娘在后边抱着一堆碗,然后给桌上的几位大爷盛好了饭。
这几位平日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女生,这会儿都充当了一回贤妻良母的角色。
不但帮着上菜,吃完饭后还帮着收拾碗碟抢着洗碗。
在她们心里,只是想帮着老板娘一点,毕竟老板娘一个人伺候一堆人的饭菜实在太累。
天空暗沉,星星闪烁着光芒,月亮露出了甜甜的牙儿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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