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们将来都能为社会做贡献?”孙小姐忽然开口问。
“是啊!”同桌一脸的肯定。不过,他还是觉得今天的孙小姐怪怪的,奇怪地问她:“你今天究竟怎么了?为什么你一直在走神?”
“变天了。”
“变天了?”同桌抻着脖子朝外面看,点了点头,“嗯,天阴了一些,可能要下雨了。”
孙小姐笑了笑,没说话。虽然她现在已经不是血花纹瞬移了,但是她知道,刚刚的那一瞬间,有一个熟悉的感觉传来了血花纹越理和她做了一样的选择,也放弃了血花纹一族的身份去做人类了。
她一直以为,会做出这样决定的血花纹很少,就算有,也应该是他们这些低级的血花纹,受不了血花纹一族中天然的等级压制才会放弃血花纹身份的。
但是,这些都不可能发生在岳礼身上,血花纹越理,是血花纹一族的天花板,只有在她之下的,没有在她之上的……唯一能让她放弃血花纹身份的,只有穆博涵这一个理由了。
为了一个人类的男人,放弃血花纹身份,真的值得吗?
孙小姐今天一直在困惑的就是这个问题。
她没有想到薛眠眠会有这么大的魄力。
再后来,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她在同桌的帮助下,成绩终于上来了,和同桌考到了同一所重点高中。同桌喜极而泣,似乎孙小姐能考上这所高中,比他自己考上都高兴。
这一年,孙小姐听说薛眠眠生了一个女儿。
三年后,孙小姐和同桌考取了同一所大学,并不在本市,而是在很远很远的南方,那里是孙小姐的想要去的地方。
孙小姐很奇怪地问她同桌:“你成绩那么好,留在本市多好啊,或者你可以报考更好的学校,为什么要和我报同一个学校?”
同桌涨红了脸,好半天没说出话来。
孙小姐叹气,有些遗憾地说:“你这个学习成绩,和我念同一所学校,太可惜了。”
“不可惜!一点都不可惜!”同桌忽然鼓起勇气,看向孙小姐说,“孙小姐,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很久了,我想和你在一起!我和和你在一个城市,我想和你念一所大学!我想未来的四年里,一直陪在你身边!我想,未来的一生也一直陪在你身边!”
孙小姐听到他的话之后,整个人都愣了。
她忽然想起当初令她困惑的那个问题:血花纹越理为了一个人类的男人,放弃血花纹身份,真的值得吗?
当初的她不知道答案,困惑了很久。
但是今天,她忽然就知道答案了。
她眼含热泪却忍不住咧嘴笑了,小声呢喃着:“值得。”
如果是为了眼前这个男人,她也会做出和岳礼当年同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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