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驰的骏马将地面的草屑踩的飞溅,踢踏的马蹄声从空旷的草地上呼啸而过,三匹骏马在原野上嘶鸣飞奔。

“驾——”

铠、花木兰以及秦汉三人,骑着战马正向着长安的方向奔跑。

即使是军营里最好的战马也无法达到日行千里的速度,几人此刻已经行进了三天的时间了,跨下的疾驰的马匹也已经换下三波,再有一天的路程也该到了。

长安距离上郡约百里的距离,路不算太远,可路况并不平整,期间跋山涉水、高低不平不说,还经常能遇到拦路抢劫的马贼山匪以及忽然冲出的蛮荒野兽。

遇到不好的路段,他们只能牵着马过河攀山,中途那些拦路抢劫的马贼以及把人做食的猛兽,基本都变成了铠剑下亡魂。仅仅三天的时间,三人就灭了两处马贼的窝点,以及十几次的蛮兽袭扰。

这样的路况,即使不眠不休,也需要三天的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点,也难怪时下镖局盛行。

有钱的富户赶路可以雇佣镖师保护家财,没钱的普通人,就只能多烧几柱高香乞求老天保佑了。

相对于路上的马贼和蛮兽,骑马的三人才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生物。每每遇到,秦汉都是打打哈气,而花木兰则用一种替对方感到悲哀的眼神望着他们。

俩人一路上都没有拔出武器。

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遇敌,铠都跟打了鸡血一样,像个疯子一样把那些马贼蛮兽撵的漫山遍野的跑,根本不需要他们二人的出手,只要打个盹的工夫,近百人的山寨也便一个不剩了。

也因为铠的努力,使得这次出行看起来更像一次郊游,让精神一直紧绷的花木兰第一次有了出来散心的感觉。

马上的花木兰并没有穿着平时穿着的甲胄盔甲,只穿了一身及其普通的女士便服,由于要骑马的原因,裙子无法穿的太长,修长的双腿暴露无遗。

明媚的五官,白皙的皮肤,纤细的腰肢,修长的双腿,如同雨后的彩虹般令人心生神往,尤其对铠有着致命的吸引,后者的目光从出城的那一刻就定格在了花木兰的身上。

无论是吃饭还是砍人,他的目光都没有从女孩的身上游离出去。那眼神,就像一个破产的债主忽然看见了欠下巨款的商户一般炙热。

生怕她跑了一样。

铠的心情如下:汹涌,澎湃,摇晃,单手无法掌握,渴,还经常勾起食欲……

铠再次将腰上系着的牛皮水壶掏出来一个,打开盖子开始了仰头灌水,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响声,他的腰上系着四个水壶,都是从马贼的据点找出来的,除了将财富搜刮,他最需要的便是水壶。

将他们灌满清水系在腰间,咋看起来就像原始部落里系着树叶炫富的酋长。

那些水壶一个比一个大,存储的水量几乎够他洗澡用的,可仅仅不到一个下午,这四个水壶便又空了。

喝完水之后,游离的目光再次停留在了花木兰身前摇晃的沟壑之上。

感受到目光的花木兰再次坐了直身体,挺起了胸膛,任凭它们继续摇晃,一脸雀跃,泰然自若却又身体僵硬的看着前进的道路。

哼,我的吸引力还是很大的吗,他都看一路了也不嫌腻,真不亏是我,嘿。

这小子居然喜欢我到了这种程度,嗯,要不要考虑给他个机会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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