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佩儿谢过了司机大叔,把他送到了楼下,抬眼天边,竟然看到了隐约的光亮,好像太阳就要冲破云层照耀四方!

原来,雨过之后总有阳光原来,这个世界上的好心人无处不在。就像这位大叔,就像庄薇,就像她初到香城公司遇到的阿莲,就像这一路走来曾经帮助过她的每个人。

“花地”的房子不大,两室一厅。很明显地,房东在离开之前已经做了大致的清洁。佩儿看了看手表,十一点零五分。庄薇坐的是早上点半的那趟车,三个小时左右的车程,十一点半到岛城汽车总站,估计要十二点才能来到“花地”了。

既然还有时间,佩儿决定先把床和家俬清洁了之后再到楼下去等庄薇。由于刚才淋了些小雨,她的头发湿了,所以就任由它散乱着没有束起。而现在要搞卫生了,披散着头发很不方便,她便四处找她的皮筋。

皮筋没在手腕上,没在衣服口袋,更没在手袋里。佩儿想了想,便从手袋里翻出了化妆袋。她把化妆袋里的东西统统倒在了茶几上,随着叮叮咚咚的声响,佩儿看到了她的皮筋,而后,她的视线停留在了一个闪着光的指环上,不!那不只是指环,那是一枚钻戒!

佩儿心开始揪紧,紧得发痛,痛到她只能弯下腰来,最后跌坐在了地上。她的手慢慢地伸到了茶几上,带着些微的颤抖。颤抖的手指渴望却迟疑地伸向那枚戒指。

戒指很漂亮,细碎的小钻明亮但不张扬地环成一圈,戴在尾指上稍微有点大,可戴在无名指上却是刚刚好。

终于,佩儿拿到了那枚戒指,她把它握在手心,紧紧地,久久地握在了手心,放在了胸口。然后,她又把手松开,将它戴在了自己的无名指上。本来,这是专门为尾指设计的一枚戒指,可他却说,她把它戴在无名指上更好看。

不知道什么时候太阳冲破了云层,照进了屋子,更是照射在了这枚戒指上。美丽的钻石在灿烂的阳光下散发着熠熠光芒,刺疼了佩儿的眼睛。她把那钻戒反转过来,紧紧地握在手里。那戒指的冰凉和坚硬深深地嵌入她的肉里,让她闭上了眼睛。

都说钻石纯净闪亮坚硬不摧,象征着恋人间忠诚无私的品质和至深不渝的爱情。可钻石再美毕竟也只是石头,连活生生的人都靠不住,还能靠块石头?

佩儿打开手掌,那里有被钻戒压过的深红的痕迹。掌心的痕迹总会淡掉,总会褪去。可心上的伤痕呢?

她缓缓地取下那枚戒指,轻轻地摩挲,细细地观看。真好看,好看到她怎么看也看不够。这是他买的戒指,是他送给她的钻戒!她还非常清楚地记得那日买下它的所有细节,她将把那天发生的一切永远锁在心的最深处。

那是个炎炎的夏日,她一不小心就在阳台的藤椅上睡着了。等到她睁开眼睛便看到了他近在咫尺的英俊脸庞。然后,他神情庄重地请她嫁给他!

那一刻的她好像被惊吓到般地愣住了。不是没有幻想过被求婚的场景,女孩子总有许多的想象,关于恋人,关于爱情,关于她和他的一切。可是,万般的想象都不及他简单直白的宣告:嫁给我,我要和你一辈子!

没有红酒,没有洋烛,没有鲜花,更是没有戒指,除了他单膝跪下的姿势,哪里有半点求婚的浪漫氛围?可等她从怔愣中回过神来,她的心立刻地,欢喜雀跃地应允了他。是那么的自然,自然得像那本应就是求婚该有的模样。

所以,他也欣喜,他也高兴,他开着汽车到了关口,他带着她迫不及待地要去港城买戒指。

佩儿想,不管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在那一天,在那个时候,他还是喜欢她的吧?不然他不会跪着向她求婚,他不会大费周章地带她去买戒指,更加不会那么大方地要买下最新的那款钻戒来送给她!

可是,她心疼他工作的辛苦,她体贴他赚钱的不易。所以,她死乞白赖地撒娇说喜欢这枚碎钻的戒指,只是想为他节约一点。

当然,她也是喜欢这枚戒指的,在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她喜欢它不仅仅是因为它安静得讨人喜欢,更是因为这是他买给她的第一枚戒指。可是,第一枚戒指又能代表什么呢?

坐在地上的佩儿终于流下了无声的泪。她抬起头来想把那些止不住的眼泪全部收回,可是,没有用,一点儿用都没有!

其实,她早就知道没用的了,可还是傻傻地去试,试着去收回眼泪。就像此刻的她,其实早就知道她和他已经不再可能,却还是一遍又一遍地去回忆,一遍又一遍地去割裂自己那颗已经支离破碎的心。

本章已完 m.3q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