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范万南点点头,并没有任何的不好意思,“我帮你推出漫画,而我需要这部漫画在宝岛的独家发行权。”

虽然东立是宝岛漫画出版界的老大哥,但他并非没有竞争,事实上,宝岛漫画出版社有很多,比较出名的有诸如长鸿、尖端和青文等,只不过这里面,尖端偏向成人向,青文则是儿童向更多一些,长鸿则是少女漫画专攻。不过话说回来,虽然各自风格有不同,但事实上,这些出版社之间的竞争从来没停过。如果有机会的话,其他出版社也并不介意从集英社那里抢走东立的饭碗。而范万南能够感觉到手里这部漫画的价值,他知道,如果这部漫画能够顺理成长起来,未来一定会成为一部非常了不起的漫画。

他不希望到时候和其他出版社去竞争,那样太麻烦,他更希望直接从靳霄这里得到授权。

至于说帮靳霄把漫画推荐给集英社,他当然会这么做,至于说推荐这部漫画需要动用的资源……其实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毕竟东立和集英社是多年的合作关系,是老伙伴了,他作为东立的老板,推荐一部自己看好的漫画是情理之中的。而集英社那边的编辑,一定能认识到这部作品的优秀之处,那么,后续的事情还需要他努力吗?只要有钱赚,集英社以及其下属少年周刊JUMP会非常主动的帮忙推广这部漫画的,都不需要范万南做什么。

他所需要做的,只是敲开集英社的大门而已,这对于他来说完全没有难度。

但却能借此得到宝岛地区独家授权的机会,何乐而不为呢?

范万南想得很好。

靳霄也不傻,其实就算范万南不说,他也早就想明白这里面的问题了。

不过话说回来,直接授权给对方也无所谓,反正自己这边肯定是要收版权费的。

接下来,就漫画的其他问题大家又商量了一些事情,然后靳霄和妈妈就送范万南和王思怡回旅店,他们分开住不同的旅店,把两人送回去就用了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

第二天,范万南将画册复印了一遍,包括所有的设定图都复印了一遍之后,就急吼吼的回宝岛去了。

走之前,他和靳霄说,最多一个月就能有答案,希望靳霄不要着急,另外,漫画创作一定要继续。

这一点,不用他说靳霄也会这么做的。

王思怡姐姐是两天以后走的,走之前,靳霄一家人请她吃了一顿大餐,妈妈还要给王思怡姐姐包红包,结果被她拒绝了。

用她的话说,“我把圆圆当弟弟看,你们要是给我钱,我以后就再也不理你们了。”

送走了王思怡姐姐后,靳霄的生活暂时恢复了平静,每天还是正常的上下学,休息的时候看书写字画漫画。

大约半个月后,范万南再次出现在云水。

“幸不辱命。”

他笑着说道。

和他一起来的还有集英社的一个总编和一个律师。

他们是在靳霄爷爷家会面的,在小院子里,这位集英社的总编和律师分别说明了集英社的规模和周刊少年JUMP的规模,然后询问靳霄是否愿意签约。

靳霄当然愿意,拿着印有中日两种文字的合同他看得很仔细,看过之后确定没什么问题后,在父母的监护下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上面还有靳霄父母的名字,因为靳霄为成年,不能作为一个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所以任何合同和条约都需要有监护人的签字。

签字之后,范万南也拿出一份合同,是宝岛地区的独家出版授权合同,为此他将付出一百万新T币的版权使用费,以及单行本每本售价10%的分成,嗯,所有款项最后都会用软妹币进行结算。对于这种交易行为,集英社来的编辑和律师有没有异议,因为这本就是作者的权利。只不过大多数扶桑的漫画家都将这些权利交给了集英社,让集英社替他们运作。当然了,如果作者有自己的想法,那也无所谓,只不过一般的漫画作者无法和这样的大出版社竞争,所以他们的各种版权都会被集英社拿下。

范万南不同,他在推荐靳霄这部漫画的时候,就已经和集英社高层说明了这里面的情况。至于这里面有什么斗争和妥协,那就不是靳霄该操心的了,反正集英社都同意了,他还能有什么不同意的?

签订合同之后,集英社的人走了,他们表示等第一话开始连载的时候,他们还会过来,给靳霄赠送当期的杂志和一些小的纪念品、稿费以及解决后续稿费问题。

范万南也走了,合同签好之后,他留下了一张二十多万软妹币的支票,转身回宝岛去了。作为出版社的老板,他的事情其实是挺多的,如果不是为了这个独家出版权,他也不会满世界乱跑。不过用一百万新T币外加10%的分成拿下火影的出版权,他还是赚了。

等这些人全都离开后,靳霄一家人坐在小院子里看着支票发呆。

“这就……赚了二十万了?”

靳霄的爸爸还有些难以置信,妈妈也在揉着眉心,爷爷则是哈哈大笑,把靳霄一把包起来。

“不愧是我的孙子,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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