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有物证,两具尸体也无法寻得,而当日在场的包括我们小队成员和萨法里士兵,全都众口一词,指认斯特里谋杀。

我的辩护律师团,将我们小队形容成了无私的救援者,并绘声绘色地描述了我们在倒映之塔的危险遭遇,着重讲述了菲在幻境中的卓越表现和斯特里极为不配合救援的恶劣行径。旨在说明我们在困境中与菲建立起的深厚情谊,以此来解释我最后激情杀人的动机。最后律师团再次强调了倒映之塔中离奇诡异,残酷凶险的形势。而我作为救援小队的队长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历经千辛万苦,在已经损失了一名救援队员情况下,终于就要带着菲走出困境时,却被告知菲已经被斯特里谋杀。最终导致了我长时间积累下来的压力彻底爆发,在情绪失控下杀死了斯特里。

当我听到律师团最后的陈述时,自己心中也在思考,如果再回到当时,我还会不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即便是我现在冷静下来了,即便我知道这样做是错的,也依然会选择当场手刃斯特里来泄愤。不知道是我天性中就有着这种蔑视律法,睚眦必报的病态心理,还是在倒映之塔中的残酷经历改变了我的想法。

当然这只是律师团所说的只是为了帮我减刑的一种辩术而已,我没必要在林庭城万众瞩目下说出自己的心声。

律师团也敏锐地洞悉了林庭民众与法官对菲的爱戴之情,所以才把我置于和他们相同的情感里,好让他们对我的行为产生共鸣。

三天后宣判。法庭的最终判决:三年劳役,缓刑六个月,罚金一千金币。公会的处罚:小队资质连降两级,由精英小队降为初级小队,三年内不可晋升。

如此轻的裁决,远超我的意料。更让我意外的是,林庭城的民众对我看法的改变。从庭审开始时,他们对我持续不断的咒骂,到审理结束后,他们看我的眼神都变成了同情。这中间发生的变化,安玻带来的律师团功不可没。

当然如此裁决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原先检方并不认可我们的证词,认为我们有串供之嫌。但我的律师团表示萨法里方愿意将倒映之塔及周边的区域开放为自由区,林庭方的检察官若是不相信证人的证词,可自行前往倒映之塔搜证。之前辩护律师团就已经将倒映之塔形容得凶险万分,检方自然也不敢以身试险。虽然之后去倒映之塔外围搜证也是必然,不过应该不会真的进入倒映之塔的内部,如此一来也就无从搜证了,只不过是去走个过场而已。

这样的判决其实换成其他冒险者小队,可以说是致命的打击了。普通小队可能要花上十几,二十年才能晋升到精英小队,这也已是极为优秀的小队了。在这时连降两级,三年内还不能晋升,再加上额外的罚金,基本就已断送了小队的冒险者生涯,最后只能是解散小队。而我们早就不依赖公会提供的任务奖金过活了,公会对我们的约束力几乎没有,钱对我来说更是可有可无的身外之物。所以才会觉得这样的判决如此之轻。

当裁决宣判时,我看到高台上旁听的林庭女王神色复杂,轻轻叹息了一声,默默地退场了。我想她看到这样的结局,可能也是一半释怀,一半痛苦吧。虽然作为女王,这样的判决也算平息了众怒,维护了公义。可她作为母亲,失去了仅有的两个孩子,又有谁能抚平她心中的伤痛呢。

当我们都深陷在这罪与罚,情与法的漩涡中无法自拔时,我们却忘记了一件更重要的事。

我被释放的那天,距离我们从倒映之塔出来已经过去了十天。当日,公会传来噩耗,巴尼恩城一夜之间全灭,城市约九成人口下落不明。大量魔物从西死亡之地涌入巴尼恩,戍卫港沦陷。巴尼恩政府行政系统瘫痪,大批百姓在恐慌中开始向林庭迁徙。

我原本以为我这次出狱,朋友们都会一起来接我。万万没想到当我离开地牢时,在门外迎接我的就只有贝尔托一人和一个噩耗。贝尔托简单说了一下情况后,就和我就马不停蹄地赶往城郊停驻幼龙处,与其他人集合,立即启程返回巴尼恩。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