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醒来已经是中午,他昨晚喝了这么多酒头疼的很,坐起身拍拍脑袋,看到床上只有自己,那两个二货起的还挺早。

他十分口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嘴唇上不知道沾过什么东西,苦中带咸,鼻子嗅了嗅,竟然有一股该死的臭味。

“呸呸呸!”该不会是他们哪个的脚在昨晚时塞到自己嘴里了吧,想想一阵恶心,用衣袖使劲擦了擦。

走到旁边脸盆,捧了一把水,在脸上随意抹了两下,瞬间清醒了许多。

下楼看见他们两个已经坐在桌子上等着自己了,饭菜都已经点好,但他们没等自己正在吃,还好醒的不算太晚,否则还有没有吃的都不知道。

陆凡刨着米饭说道:“余秋,昨晚你哭了。”

“有吗,我怎么不知道?”

陆凡说道:“昨晚酒喝多了,半夜尿憋的慌,我起来看到你眼睛是湿的,你说你不是哭了是什么,快说说你梦见什么了。”

余秋想了一会儿,想起在梦中梦到了老余头,于是说道:“哎呀我喝醉了记不清了。”

杨枫说道:“快吃饭吧,我们都没有算给你留点。”

余秋刨了两口饭,说道:“陆凡,你昨天喝醉的样子我这辈子我不会忘,哈哈哈。”

杨枫也说道:“哈哈哈,我也不会忘。”

陆凡一脸迷茫,说道:“昨晚发生了什么,我怎么不记得?”

“噗!”

“你还笑,饭都喷到菜里了!”

余秋把饭从菜里夹回碗里,说道:“不好意思,没忍住,你昨晚你一直在那儿念叨找媳妇。”

杨枫说道:“嗯,陆凡兄弟,你找媳妇的执念太深了。”

“哈哈哈。”

...

只剩陆凡一人苦恼,杨枫说着陆凡执念太深,他自己又何尝不是,余秋又何尝不是。

一天,一夜,一桌酒。

经过一夜喝酒交心,三人感情迅速提升,豪情杨枫为找到愿意倾听自己梦想的知己而开心。陆凡则是从来没有想过这些东西,稀里糊涂地和他们搅在一起。余秋初入江湖,漫漫江湖,他们既然不伤害自己,就觉得十分有趣,多些江湖朋友似乎挺不错的样子。

离万花院的比舞大会还有九天,人们蜂拥至此并不一定是为了一睹佳人风华舞姿,更多的都是和杨枫一样的目的,名扬天下谁不想。

名扬天下,名排在首位,是指名号,扬指的是传扬,所以需要自己报出自己名号,不然别人如何传扬至天下。

包括那茶楼的寸头男,报上名号就是为了提高自己帮派的名声,可惜遇到了杨枫,扬错了地方。

城里各处摩擦不断,很多都会因为一些小争吵而大打出手,这种方式当然是提高名气最快捷的方式,杨枫正值三十岁左右,一腔热血与豪情仍未灭,他才不屑于用这种下作手段。但是那采花贼肯定不会这么想,要是被人认识,还不得被追杀到天涯海角,除非达到荆寒这种实力。

他们无意寻到的天涯客栈处于玉河城中央,所以附近来往人群密集,三大家族和玉河城府衙分别散落在玉河城四个方位,互相井水不犯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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