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的事情经常在十六区内发生,一旦某个街区的老大死掉了,为了争夺地盘,总会乱上一阵,就像清鱼塘一样,把某些不需要的残渣扔掉,如此之后,方才能够迎来新的老大。
大乱之后方才有大治!
总之,不管是哪一个老大主宰这片街区,都需要获得警局的支持,每个月的例规是多少,只会多不会少,所以,警察才不会管这些街头厮杀。
至于无辜的人被波及,被连累,那只能怪他们自个儿倒霉了。
反正,住在这街区的都是一些穷光蛋,没有什么背景可言,死了也就死了,随便找个理由便可以解决,至于凶手,这条街区,每天都有混混死在街头厮杀中,背上凶手的名字也算是他们死得其所了!
每次从这些街巷穿行,哪怕已经熟悉无比,汤姆森还是有些心惊胆战。
他不想成为被波及连累死掉的无辜者。
现在,他结束了最后一次送药,明天无需再在这危险的街区穿行,心情自然愉悦无比,在奔跑中,甚至哼着了小曲,难以控制自己的愉悦。
“汤姆森”
耳边有人在喊着他的名字。
汤姆森杜兰稍稍停下脚步,
不过,他并未彻底停下来,只是不再哼着小曲,因为那声音就像是来自记忆深处,就像是错觉,而非真的是在耳边响起。
所以,他继续向前奔跑。
“汤姆森,你跑什么跑?”
声音突然拔高,隐隐有着愤怒。
记忆深处,有类似的声音钻出了心底,和现实中这耳边飘荡的声音重叠起来,汤姆森的心脏就像是被谁的手紧紧揪住一样,突然间,停止了跳动,
过了一阵,那只手方才离开,心脏重新跳动起来,就好比有人在打着急促的鼓点,那鼓点在胸腔内剧烈地回荡,让他几乎忘记了呼吸。
汤姆森的眼角抽动着,他缓缓停下了奔跑。
眼角余光处,一个熟悉的人影从巷子拐角闪现出来。
那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蓬松的卷发好久没有整理过的关系显得非常的油腻,上面有着灰尘,又像是头皮屑,脸型瘦长,典型的马脸。
细长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单薄的嘴唇,同样眯成了一条线,脸部中间的鼻子像山脉一样高高隆起,鹰钩鼻,非常的显目。
这会儿,这个人正大笑着。
一副和好友久别重逢分外欣喜的笑容。
“我还说看错人了呢小汤姆森,好久不见啊!”
汤姆森脸上的表情急速变换着,待他转过身,所有的表情都消失了,脸上只有笑容,同样是那种非常欣喜愉悦的笑容。
“于连大哥,你好,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
于连走到了汤姆森跟前,他穿着一件花花绿绿的皮夹克,身下是一条绷得很紧的黑色皮裤,这是典型的街头混混的打扮,尤其是他手中的那把蝴蝶刀,这会儿正在手指间舞动着,闪耀着刀光,就像是翩翩起舞的蝴蝶,挽刀花,这是混混们的招牌。
带着妹妹斯嘉丽在街头讨活,汤姆森也做过一些违心的事情,很久以前,他曾经在于连的手底下讨活,当然,那时候,于连也是听命于人。
兰斯城内有着许多小偷帮派,尤其是在南城,这些小偷大多以少年人为主,被人组织起来形成了帮派,流连在街头,专门偷人钱包。
他们便隶属于一个小偷组织。
每天的收获,自己只能得到极少部分,大部分都要交给上头。
每个人都有着任务,如果没有完成当天的任务份额,还要遭到上头的毒打,这些小偷组织挂靠在大型帮派的名下,红胡子的组织就有着这样的部门。
不出意外的话,汤姆森日后会成为监狱的常客,甚至,会成为街区的无名尸体,对他们这些孤儿来说,这就是悲惨世界。
不过,后来出现了意外。
这个意外就是现在出现在他面前的于连带来的,一切的开端就是来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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