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贵说:看个脚就耍流氓了?

我说:嗯呐,因为你看的不是一般的脚,是美人的纤纤玉足。

长贵说:……

长安这幅用脚画出来的佳作比我和长贵用手画的穿绿罗裙的少女不知好了多少倍,我和长贵互相安慰:风格不同,我们野兽派搞的是艺术。艺术是什么?艺术就是一般人欣赏不了的作品。

尽管如此我和长贵还是举着酒杯在画作面前揣摩了许久,我们试图从现实主义的构图运笔中找到逊色于野兽派风格的证据。聂先生说过,野兽派相对于其他艺术流派而言更为纯粹,聂先生还说艺术不是用眼睛去看而是用心去感受。小时候我就觉得聂先生一个搞艺术的比鲁先生这个搞文学的说话还要深奥复杂,这使我一直深信文学和艺术是密切相关的。

突然,长贵附在我耳边低声说:兄弟,你那个朋友是不是对人家姑娘有意思?

我问:哪个姑娘?

长贵说:还能有哪个,红袖啊。

我转过头朝着雪看去,啊,雪已经沦陷了。

我说:嗯,好像是这么回事。

长贵说:红袖再好也是青楼女子,劝你朋友还是趁早迷途知返吧。

我吃惊的看着长贵。

长贵说:兄弟你这么看我做什么!

我说:不得了,你最近讲话越来越有文化了。

长贵挠头,嘿嘿傻笑。

问题是沦陷的不光光是雪一人,还有顾盼生辉的红袖。这种情况在我读的那些书中都很常见,书上称此为一见倾心。对红袖来说这是第一次见雪,但对雪来说这已经是第二次见她了。

一见倾心,二见钟情,三见就私奔。

这让我想到了小月,初见时就认定了我,接着莫名其妙就随我一起回了长安。有一点不同的是小月这完全属于单方面来电,我纵使见她千百遍也无动于衷。再者,我曾经颇有男子气概的时候对她没感觉,今后娘里娘气的话就更不会有感觉了。想到这我已经不敢在想下去了,若是日后再相遇时我解释不清自己特殊的生理情况,小月这只母老虎搞不好会把我曝尸荒野。

玩了一天一夜,从百花坊出来时天又是一片漆黑。喜得来提早将马车从停车场驶出停放在门口。

我并没有上马车。

长贵问:不一起回去?

我说:你回去陪你家大碗小碗吧,我和雪去小柿子家住,二爷烦请你送回家了。

长贵说:啊,小柿子是不是你说的那个南平王世子?

我点点头。

长贵说:行。还有啊兄弟你别总是小碗小碗的,万一生的是儿子王中王呢。

我说:说不定是个龙凤胎呢?

长贵说:呀,龙凤胎好,借你吉言啊兄弟!

我说:会的,那就先告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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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了望车厢里沉睡的二爷,交代道:二爷酒醒了替我解释下。

长贵说:放心吧。

我和雪站在原地看着喜得来驾驶马车渐渐消失在黑暗里。

接着我们一前一后踩着轻功在长安的夜空中飞行。夜深人静,为了不打扰熟睡的管家,我和雪直接飞进王府降落在我们暂时居住的房屋的屋顶。

我们蹲在屋顶上聊了半宿。

我问:你喜欢红袖姑娘?

雪说:喜欢。

我问:喜欢是一种什么感觉,你怎么就确定自己喜欢上了她?

雪说:从我在屋顶上偷看她跳舞的那一刻起,我的心里除了她再也装不下任何人了。你不是好奇我去百花坊见谁,我想见她,哪怕只是远远看她一眼也好。今日再相见,我更加确定了我对红袖的感情,那不仅仅是喜欢。

我困惑:不仅仅是喜欢?

雪说:嗯,我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

我说:你应该很清楚她不是一般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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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说:我知道。

我说:你也不是寻常男子,你是杀手!

雪说:为了她我可以做个寻常男子。

我问:那她也愿意为了你放弃一切做个寻常女子?

雪说:她的眼睛告诉我,她愿意。

我说:那你不打算回去了吗,要是师父知道了

雪说:你忘了绝情谷的人都以为我死了,只要你和小柿子不说没有人知道我还活着。

我不解的看向雪。

雪说:如果红袖愿意,我会带她离开这里。

我惊呼:私奔?

雪说:嗯,离开长安,天涯海角寻一处僻静的山林隐姓埋名的生活,一屋两人三餐,只要有她陪着便好。

今晚的星星格外闪亮。

师父说过一个杀手一旦动了感情就很难在杀人,他的刀会钝心会软。

我想,今夜之后江湖上再无绝情谷北堂主雪,只有深爱着红袖的雪,属于她一人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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