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灏渊“……好!”原来,从前他偷吃,被先生知道了么。
迟鹰扬继续道“每天早起跟我一起修炼,明日教你入门。”
凌灏渊道“没问题,我本来就要早起上值!”
……
众位入赘选手都表演了,迟鹰扬还是没有表演。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迟鹰扬会的,飞天遁地、呼风唤雨、顷刻开莲、种树结果……正面议论,可以说他是仙人下凡,如果反面议论,他就成了引诱了凌大将军的妖人了!
舒舒服服的偷懒躺赢不好嘛,表演那么多干嘛呢。
于是,迟鹰扬就躺着赢了。
入赘选拔结束后,镇国大将军赐婚的圣旨很快就到了,皇榜张贴到全国各地,举国同欢。凌灏渊成婚的消息,甚至送到被凌灏渊的军队揍得没有还手之力的小国去,顺便坑一把小国,让小国过来送礼道喜。
迟鹰扬是躺赢了,对其他优秀的人来说,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各家各户都挑选了不少文武双全的年轻男子,只等查明户籍后,就请皇帝赐婚老皇帝和不少文官武将,也都看中了可用的人才,考核一段时间后,就可以招入朝廷。
因此,被相中的入赘选手们,都欢欢喜喜的留在了京城,临时住在番坊里。
以往住在番坊,需要受到管制,不可私自外出。而现在,就自由多了。
而老百姓们,和不能入宫观看的小官小贵族们,对战功赫赫、庇佑大宁的凌灏渊的婚事好奇得很,他们无缘进宫围观,只能道听途说,听不得真切。
趁着入赘选手们出门吃喝玩乐游览,就好奇的纷纷凑过去问了
“听说凌大将军挑了个特别好看的夫婿,还文武双全,出挑得很。是真的吗?”
圣上都赐婚了,自然是极好的!
这种赞许的事,不怕往外说,于是一出门就被围堵了的入赘选手,此时毫不吝啬地赞许道“是真的!你们看我,长得还算俊俏吗?迟公子比我看好一万倍!”
这是既成事实的事,迟公子的美貌有目共睹,是公认的一等一的好,特别那皮肤,嫩得比婴儿还水润,入赘选手连妒忌都生不起来,只能艳羡。
这话听在从未见过迟鹰扬的人们的耳中,人们都不禁感叹起来“你也算俊俏公子了,大将军挑的夫婿,还能比你好看一万倍?那是得多好看?”
另一位入赘选手也跟着赞许道“是的,不止这样,迟公子得了比武擂主,武艺高强,身姿轻盈,才得了大将军的看重。而且,迟公子对时政的答卷,也被圣上评了优胜!而迟公子的词作,也被圣上特别赐了白玉镇纸!那白玉镇纸,质地细腻,别人都没有赐的。”
围堵着的人群惊叹道“原来是这样的文武双全!厉害啊,不知道是怎么样的词作?”
盛赞迟鹰扬词作的入赘选手明显地哽了一下,接着道“词作已经被圣上收藏了,美好的词作,太过于震撼,我竟然复述不出来!”
入赘词作里的十大佳作,都汇成了册子,被入赘选手们自己发表出来显摆了,的确都是难得的上乘佳作。
那么,独一份的、被圣上赏赐白玉镇纸的词作,究竟是怎样的佳作?
复述不出来的神秘的词作,更引起了在场学子们的向往和敬仰。
刚刚那位入赘选手岔开话题道“而且,迟公子还没比武,就已经因为长得太美,被大将军召过去仔细瞧瞧了。哦,不对”
他这样说,岂不是在说大将军是个看脸的肤浅的人!
虽然事实如此,但如果把迟子吹得天上有地下无,那他们输了也虽败犹荣!
于是他接着补充道“迟公子不但文武双全引起了大将军的注意,他还穿得特别耀眼!听闻大将军喜欢深色的衣裳,于是,我们一水儿都穿的深色,但迟公子不是,迟公子穿得金丝白!远远看过去,在一片黑衣里,迟公子就好像会发光的仙人似的,他还长得异常俊美!我见了都妒忌不起来。”
围观的百姓们恍然道“原来大将军喜欢别人穿浅色的?”
入赘选手补充道“对!!迟公子不但貌美,不但文武双全,还可会穿衣服了。第一天穿的金丝白,第二天穿的粉桃枝,第三天穿的大红袍,第四天穿的……每天都穿得不一样,可每天都耀眼俊美,令人叹服。”
深色素色的衣物流行了十年,凌大将军怎么会突然改变喜好,喜欢五颜六色的衣裳了?
可入赘选手们人人都这么说,连贵族们公子姑娘们都开始穿起了颜色艳丽的衣裳,百姓们才开始信了。
因此,京城里,囤积了十年的颜色鲜艳的衣裳和布料,终于脱销了。凌灏渊那家被迟鹰扬指点过、重新装潢过衣料店,也被抢购一空!
传说中“迟公子同款”的种种衣裳,是销量最好、竞价最高的。
至于迟鹰扬,在大婚前夕,则是十分忙碌。
为太医署解读青囊经,此为其一。
而在大婚之前,迟鹰扬作为尊贵的客人,被皇帝赐了宅院,搬进去住。这样每日求见他的人,也络绎不绝。
一来,想在凌大将军的未来夫婿面前,刷个眼熟,二来,都是来给迟鹰扬送酬金谢礼的。
当然迟鹰扬给大范围的算卦,凡是提醒过的,竟然都应验了!
本来人们还将信将疑,可事情真实发生了,他们想起了凌灏渊给提醒的酬金的事,想到以后请迟先生出手的事或许会更多,于是都提着金银,来宅院求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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