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朝霞灿灿,仿若碎金一般洒落,沐浴在人身上暖洋洋。

一群孩子,从四五岁到十几岁不等,能有数十人,在村中演武场上迎着朝霞,正在哼哈有声的锻炼体魄。一张张稚嫩的小脸满是认真之色,大一些的孩子虎虎生风,小一些的也比划的有模有样。

一个肌体强健如虎豹的中年男子,穿着兽皮衣,皮肤呈古铜色,黑发披散,炯炯有神的眼眸扫过每一个孩子,正在认真指点他们。

大荒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多洪荒猛兽毒虫,为了食物,为了生存,很多男子还未成年就过早夭折在了大荒中,想要活下去,唯有强壮己身。清晨用功,无论是成年人,亦或是老人与孩子,这是每一个人自幼就已养成的习惯。

“好了,收功!”

随着一声大喝,所有孩子都一阵欢呼,揉了揉酸疼的手脚,而后一哄而散,冲向各自的家中,准备吃早饭。

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吃完饭后,二十余名青壮年男子在村头集合,个个身材高大魁梧、上半身赤裸、肌腱光亮并隆起,他们是部中最强壮的人,是狩猎与守护这个部落的最重要力量,有人握着不知名的巨兽骨骼打磨而成的白骨大棒,也有人持着金属铸成的大剑,还有两张稀少的铁胎弓。

在村长古宏的带领下,来到了一块石头前合,对着认真祈祷。

“祭灵,请保佑族人,让孩子们打到肥美的猎物,平安归来。我们将以虔诚的心,世代祭祀与供养你。”

曾经每一次进大荒,都是生死冒险。但是现在,只要他们不太过深入,基本不会有什么危险。以前进大荒是为了食物,部落的人少有食饱之时。现在食物多的吃不完,进大荒是为了凶兽血,用以给族人淬炼血脉。

而这一切的改变,都是这块石头赐予的,因此村子的人对这石头别提有多尊敬了,当神一样供奉。

“族长,我们出发了!”

祈祷完,领队人带着队伍出发了。而村子的人也是开始各干各的。

然而,当日正当空时!

大地忽然震颤起来。

“马蹄声!”

整个演武场上几乎所有人都转头看向庄子大门外,今天没有去打猎,留守的十余名青壮脸色大变,连忙赶去村口。

“荒匪!”

村长古宏向前注视,脸色有些阴沉不定的。

这是一支骑兵队伍,单单眼睛一扫,竟然看不到这马队的尽头。很显然……这支队伍,人马众多。

只见那密密麻麻骑兵队伍最前面的一人,那是穿着背甲的强壮光头壮汉,这光头坐下的骏马全身洁白,头上隐有凸起。这是一匹拥有凶兽血脉的马,价值不翡。

那光头汉一手牵马绳,一手持大砍刀扛在肩上,双腿一夹,白马加速,脱离身后的队伍,而后径直一刀向着村子斩去。煞气弥漫,是一名洞天境。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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