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的夜色很静谧。徘徊在路灯下的林滨
却久久不能平静。
他今天在火车上,亲眼看见了自己的同伴因为被特务盯上,而丧命在枪口下。脖子中枪
汩汩的鲜血往外冒
染红了火车站广场上的白雪。
他混在人群中
只能装作看热闹的群众,眼睁睁地看着同伴被拖走。同伴是因为帮他传递情报才死的。他们约好在列车上接头,由他将情报藏在钢笔中
交给同伴
再传递给下线的“妻子”。同样,妻子也是为了掩护他,而被安排的假身份。她认得那支属于他的钢笔
笔帽和笔杆另一头分别刻着一个字:山、风,合起来就是一个岚字。
没想到情报还没传递出去,同伴就已经被特务盯上了。到底还是没能逃脱特务的围追堵截。
在被拖走的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他听见了同伴被拖着经过他时
发出的痛苦的声。那声音因为脖子冒着血,已经变了声
像林中哀鸣的风声,断断续续,无比悲凉。
他听懂了那嘶哑的声响
是莫尔斯密码
他的同伴用尽最后的力气向他传递了一个信息:女人
耳垂
红痣。
情报没有丢,而是放在了一个女人的身上,这个女人的耳垂上有一颗红痣。耳垂上有红痣的人并不多,可找这样一个人,无疑是好比大海捞针。还有那支笔,如果对方发现了之后,会不会随后将之丢弃?他该怎么办?
在忐忑中,白秀珠过了一夜。次日清晨,她接到了哥哥白雄起的电话,说是安排好了在哈尔滨的弟兄,派车来接她回北平。
听到了哥哥的声音,白秀珠心里踏实多了。昨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果然因为这支钢笔沾上了不得了的情报事件,脱身不得,一直在被人追赶。最后,梦里一个身穿大衣,戴着帽子的男人,向自己伸出了手,带着她上了一辆黄包车,逃进了一个胡同,却发现是个死胡同。最要命的是,那个拉黄包车的也是坏人,对着他们掏出来一把枪。
走了走了,回北平了,远离这是非之地。
白秀珠收拾完东西,又检查了一番,确保没有遗漏的之后,正准备提着箱子离开,却在桌子前犹豫了。
那支钢笔的主人会不会很焦急?放钢笔的人应该是那个在前头撞到了她的男人,身后的两个贼眉鼠眼的应该是坏人。
这真是一个难做的选择。
又经历了长时间的折腾,总算回到了心心念念的北平城。白公馆里依旧那么温暖,嫂子早就做好了热饭热菜来等她。
三年不见,久美子又替哥哥生了一个女儿。这下白雄起算是儿女双全了。
白秀珠掏出在哈尔滨买的套娃,给了侄女侄子一人一个。小侄子,还挺欢喜,小侄女太小了还不会玩。就由嫂子给收了起来。
“你不在,你哥哥成天念道你。”
“我也很想念哥哥。”秀珠在沙发上坐下。
白雄起十分高兴,“我一接到你电话,就赶紧给我东北的弟兄们打电话联系了。最近东北那边很乱,你再迟一些走,恐怕就吃不了哈尔滨了。听说哈尔滨那边在闹特务,到处走在抓人。”
白秀珠心头一紧,端咖啡杯的手差点抖了抖。她没敢告诉白雄起自己在哈尔滨遇到的事,只得岔开话题问道:“北平呢,我走了之后,那几个少爷们,可都安分了吧?”
“嗯,云容鹤因为得罪人被弄了下去,后来又牵扯出受贿来,他的老丈人连自己的保不住。叱咤风云的云爷就落了这么个下场也是令人唏嘘。”白雄起感叹了几句,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哎,你知道吗?你走之后,金家老七很快就追求起了仁德女中的一个女学生,没过多久就娶回家了。还是那老一套,在学校里又是送花又是求婚的,不过人家答应了。现如今孩子都三岁了。”
“三岁了?”白秀珠愣了愣,想起原着中金燕西和冷清秋就是奉子成婚,看来两个人的确一见如故,干柴烈火。到了电视剧的时候,可能是编剧不愿意让大家觉得这么纯洁的爱情,纯洁的清秋竟然会和金燕西奉子成婚,就改了剧情。其实倒也没什么,只是不符合当时的时代道德观罢了。
“嗯,好多都是听玉芬说的。你那个表姐,别看以前出嫁前人尖酸刻薄,脑子有时候又不大好使的。进了金家之后,可是越来越精明起来。如今跟着金太太学管家呢。”白雄起难掩对王玉芬的不屑,却也多了一丝赞赏。大概他内心里还是希望妹妹能尽快嫁人,将来也做个豪门阔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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