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舅舅也说了父亲即将迎娶填房,焉知这不是父亲故意放弃这孩子,等别人动手,好为填房铺路?”余之乐指出另外一个疑点。
“只要金氏生不出儿子,岂不就天衣无缝了?”田平窃笑,贴在余之乐耳朵上小声说,“你父亲那个年纪,生不生得出,还在两可。”
余之乐微尴尬:“身为人子,我怎么知道这事?”
“毕竟上了岁数力不从心嘛。”田平挤挤眼睛,又以利诱之,道,“好外甥,你有所不知,余王两家曾商量过联姻,没有这个小的,自然该轮到你。”田平说出另一件事,“王家二小姐今年芳龄二七,正是好年纪。你若扶正,与之联姻,更是一项助力。”
“王家二小姐?山城王家?”余之乐急忙追问,君秀山这山城中,余王二家乃是大家,他虽然离家日久,也还有些印象。
“正是正是。”田平笑道,“听闻王家二小姐貌美如花,实在良配。”
余之乐着实动心了。
然而毕竟是兄弟,他仍然不愿动手:“……此事还是从长计议的好。”
“为什么?”田平诧异。
余之乐犹豫着说:“余小鸡今年只有四岁,什么都不懂便卷入嫡庶之争,要我对付这样的无辜孩童,我……实在下不去手。”即使在弱肉强食、视人命如蝼蚁的修真界,这种恶事,也没人愿意出手。
但他重点不在人命,只在于自己下不去手,这就是要将黑锅让给别人去背。
谁背黑锅俱是一样,田平心道我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然而余之乐占着兄弟名分,既然对方不愿,他应承下来也并无不可:“小乐啊,你就不为自己打算,也得为你娘打算啊。田家人里,我和她当年关系最为亲近,她委身余家为妾,没少受苦,现在她走了,父亲又亏待你,舅舅不得不帮你打算一二。你得了余家之后,再联姻王家,这君秀山城,还不是你的天下。你娘便在九泉之下,也能瞑目了。”
田平在余之乐面前画了一张无比美味的饼:有富贵、有美人、有权势、有亲情,四样原料精心搭配,令人食指大动。
年青人最喜欢的是什么?一是理想抱负被人肯定,二是功成名就令人羡慕。
余之乐委实露出希冀。
见对方有所动摇,田平眼珠一转,放软声音又道:“再说,只要将他从这里带走而已。”杀不杀的,他可以自己动手。
余之乐眼睛一亮,犹豫着又问:“不是要斩草除根?”
“这件事,也并没有转圜余地。”田平露出一个成竹在胸的微笑,“我早有妙计。”
“妙计?”
“仙人曾赐我傀儡符,只要灵石便可驱动,保证不留话柄。”
田平要用傀儡符,也是经过很多考量的。
虽然余贵不爱余小鸡,但是嫡子名分还在,他使点手段万一被查验出来,麻烦大了。
可是他又不能放余小鸡一条活路,依然是嫡子的身份,只要余小鸡不死,他外甥扶正就名不正言不顺。
四岁幼儿,懵懂不知人事,又不似普通孩童爱跑爱跳四处作妖,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并不大。
综上所述,田平想到十拿九稳的法子,便是做成云游修士意外遇到幼子,发觉与此子有缘,将之带走的“美事”,随后暗中宰杀,岂不美哉?
做这事之人务必要能信得过,将来还不易联系到。然而纵观身边之人,最合用的便是余之乐。
嫡亲甥舅的关系,就是此事失败了,余之乐也没法将他怎样。如果成功,余家……早晚都是他的。这外甥有小聪明,性子也不够狠,他拿捏着还不手到擒来?
田平多种筹谋,名义上是支持外甥,其实早有自己算盘。
况且田平身上有几道修士赐下的傀儡符,用来伪装云游修士实在合适不过。
“当真不会杀他?”余之乐咬了咬牙,追问。
“绝对不会。”说着,田平灵机一动,又指天发誓,“只要将他带出来,如果我动手杀害他,教我天诛地灭,尸骨不全!”是啊,他不用亲自杀人,把余小鸡捆进山里扔虎穴狼窝,小孩儿当然活不下去。就算没有野兽吃人,一条索子绑在树上,堵了嘴,没两天也活不了。
“好。”余之乐被田平好一番软磨硬泡,又是亲情渲染,又是以家族兴盛为诱饵,加上最后这条毒誓,终于下定决心。
雨下得哗哗的,从下午,到晚上。
余之归搂着只油光水滑的大花公鸡,呆呆坐在屋门口,啃半个菜团子。
从他指缝间漏下的渣滓,被小鸡崽儿和老母鸡分食,大花公鸡安安稳稳待在他怀里,偶尔歪歪头蹭蹭余之归脖颈,余之归便掰一块菜团子喂它。
屋里传来嬉笑声,喘息声,过了很久,床帐掀开,一个丫头和一个小厮,衣冠不整地懒洋洋从床上爬起来。
“该睡觉了。”丫头收拾床铺,小厮把余之归抱到床上。
余之归听不见声音,但对屋子里尚未散去的气味习以为常,对床铺被占也毫不介意,躺在床上盖着薄被,合拢双目便睡。
不过是心魔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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