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老李家这么一闹腾,村里人安分了几天,不敢再往他家去了,只敢在远处偷偷的喵上几眼,气的老李媳妇将自家儿媳妇藏在了家里,不让外面那些人有半点念头。总是待在家里也是不行的,家里地方也就那么大点,莫小兰又是个闲不住的主,不是吵着要跟李振河下河摸鱼去,就是吵着要去山上玩,山里头长大的孩子,哪里能在家待的住。

老李夫妻俩很是疼爱自家儿媳妇,对莫小兰的喜欢已经超过了李振河,加上莫小兰活泼可爱,有的时候是孩子气了些,不过经常逗的老李夫妻俩乐的不得了,嫣然成为家里的开心果一枚。害的李振河在家中的地位逐渐降低,搞的有点像是招的上门女婿,望着父母对自己媳妇的喜爱,竟然吃起莫小兰的醋来。

“阿爹,阿娘,喊你吃饭呢!”家里出不去,跟着阿娘学学做饭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站在外面喊了半天没听见李振河回应,莫小兰只好找到屋里来,亲自喊他吃饭。

“不吃,不饿!”

很是怀疑自己娶个媳妇回来干什么,看别人家的媳妇不都是规规矩矩的,嫁过来屁都不敢放一个,到了他这到好了,成功将他这个在家中生活了近十八年的小伙子给比下去了,抢了那份属于自己的疼爱不说,连父母也开始嫌弃起自己来,照这样下去还的了,岂不是要成了全村的笑柄,不行,他的把威立起来,不能让给娘们给翻了天了!

“不吃拉倒!可惜了,锅里的那些兔子肉啊!瞧瞧和那红艳艳的辣椒配在一起是多么的般配,全部都是我的喽!”

什么?兔子肉?啥时候家里有兔子肉了,他怎么不知道,阿爹啥时候上山打猎去了?用兔子身上的肉做菜味道不要太好哦,山上的兔子精的要死,想要抓上一只都费劲的很,有次为了抓一只兔子李振河跟它耗了很久,最终差一点让还让兔子给逃跑了。有兔子肉不吃,当他是傻子啊!

之前想的那些全部都抛之脑后,走的比锅里的兔子还要快,生怕去晚了兔子肉没有了。离的老远都能闻见兔子肉的香味,光是闻上味道足已馋的流口水。等李振河到了饭桌前,没有一个人等他的,该吃吃该喝喝,连个给他趁饭的人都没有。憋的的想要发脾气,只是大家各自吃着自己的饭,没有一个人搭理他,这让他想发脾气也发不了,找不到一个爆发点啊!

“谁最后一个吃完,谁刷碗!来,来,小兰,多吃点。!”阿娘看都不看李振河一眼,自顾自的给坐在边上的莫小兰夹菜,完全将他当作空气!

“阿娘,你吃,你吃,我这里自己夹!”经过加工处理的兔子味道比起带血的兔子肉是好吃了那么一点点,不过莫小兰还是比较喜欢大口吃肉大口喝血的感觉。

“坐下吃饭吧,别站着了!”喝了口杯子里的酒,老李拿出一个干净的杯子倒满酒,示意自家儿子坐下来。

美味的兔子肉在眼前,李振河当然是要坐下来吃的,夹着辣椒和兔子肉一起送进嘴里,味道简直了。辣椒的辣味驱赶走了兔子身上的味道,吃起来没有任何的异味,越是辣越是好吃,使得李振河很快吃完一碗饭。

“阿爹,兔子你在哪里逮的,要不要明天咱们再去看看,说不定还能再逮上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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