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千居微笑道:“放心吧老伯,我这就去给将军府报信。”
郑千居与郑万厦将张伯送回家之后,郑千居严肃地对郑万厦道:“阿蛮,现在哥哥要去抓两个坏蛋,你要回家还是和哥哥同去?”
郑万厦毕竟是将军之子,让他早些明白这些事情,对他也有好处。郑千居这般想着,所以就询问了一番郑万厦的意见。
郑万厦哪里有什么主张?也不知道危险不危险,只道反正自己是兄长带着出来的,当然要跟着兄长,便道:“我要和大哥一起去抓坏蛋。”
郑千居十分欣慰,点点头,道:“好阿蛮,既然如此,咱们现在就去抓坏蛋。”
郑万厦疑惑道:“大哥知道那些坏蛋在哪里?”
郑千居笑道:“当然知道。”其实郑千居是西军当中最危险也最荣耀的斥候,在战场上就是负责收集情报,而且最先与敌人接触的也是他们。郑千居是一个优秀的斥候,因为他有一个特殊的本领,他的鼻子特别灵敏,只要经他的鼻子一闻,便是一窝耗子,他也能循着味道找到。
方才送张伯之时,郑千居早就在张伯身上闻到了两个家伙的味道,现在便循着这股味道一路追查。郑万厦年少体弱,步子短窄,所以郑千居便将郑万厦夹在腋下一路追查。
夜幕降临的时候,终于在一个偏僻的小巷里堵住了两个西戎谍子,看着郑千居脚上蹬的皮靴,两人立刻就抽出了刀,叽里咕噜地说了一番话。郑千居精通西戎语言,知晓他们的意思,是在询问自己是如何找到他们的。郑千居只回应了八个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说完之后,将郑万厦放下,徒手上前与两个西戎谍子厮杀在一起,郑万厦害怕极了,又担心兄长安危,虽然本能地用手捂着眼睛,但还是忍不住从手指缝里查看情况。
不多时,两人俱已被郑千居制服,郑千居将两人绑了便要押去凉都城军部。郑万厦关心问道:“大哥,你没事吧。”郑千居摇摇头,肩膀上却渗出了血,郑千居神色平静,道:“没事的,西戎这些小崽子的刀有些快,所以伤口特殊,深而长,很少见血,如果见血了,这伤口恐怕便要跟着你大哥我一辈子了。”说完扯下一截布条,缠绕了自己的肩膀,对郑万厦道:“阿蛮,来,帮哥哥打一个扎实的结。”
郑万厦以为拴住了兄长的伤口之后便不会流血了,所以十分卖力,用力将布带打来了一个死结……
郑万厦忽然醒转过来,这才发现那只是一个梦,其实也不能说是一个梦,这些事以往确确实实发生过的事情,只不过刚才在梦境之中又重演了一遍罢了。郑万厦想起了哥哥肩膀上的伤口,那条深而长的伤口,绝非一般的刀剑所能造成的,这,不就是最大的特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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