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的字可真漂亮,我还从来没见过一个女人可以把自己的这么漂亮的,你是第一个”
青樱向来便是,自来熟的性子,索性从怀中掏出那把扇子来:“如若姐姐无事,不妨帮我提个字,我看姐姐写的字倒是比旁人写的清秀十分。”
说完歪着头呵呵一笑,似乎想起来什么似的,又道:“不如这样,姐姐可会写汉文?”
那女子瞧着便是温顺可人的,果然欣然应允。
“姑娘若是不嫌弃”
“当然不嫌弃姐姐写的字这么好看,求还求不得呢。”
她赶紧把扇子递过去,笑了:“姐姐,我可听闻中原有诗极其有名气,不如姐姐选一首。”
那女人虽然有些感到惊讶,但终究莞尔一笑,犹如亭亭玉立般的花枝随风招展,衬的天色愈加明朗。
“姑娘既然喜欢我,不妨写一首便是”
女子一边低下头,一边迅速在纸上画着,嘴里却随着应和:“一低头的温柔,恰似百合般的娇羞。”
这字迹甚是清秀,写起塞北文已然见了几分真章,如今写汉文来,更是如此,人如其字,果然清俊有加。
“姐姐的字果然好看,我实在喜欢说真的,我也见过汉文,但像姐姐写的这么好的倒是第一次,我总觉得写得跟狗爬过似的。”
青樱向来是欢快的性子,赶紧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上面镶嵌各种颜色的宝石,极其珍贵,趁着阳光闪烁时分,随手递给女子:“不如这把匕首送给姐姐防身用,算是妹妹的一点心意。”
塞北草原,荒漠儿女,向来是野着的惯着的,泼辣的性子,况且一把匕首向来是儿女之间的常用礼物,只是这种如此珍贵,镶嵌各种宝石的匕首却是及其贵重。
那女人也是识货的,赶紧站起身来连连推辞:“这礼物实在贵重,我不能收”
“我是真心喜欢姐姐写的字,否则我也不会如此这礼物并非贵重,比起姐姐写的字来,我更喜欢姐姐的字,况且我还有事在身,不能在此多加叨扰,我哥哥还要去找我嫂子,我还得继续留在这,想着日后有时间,定然和姐姐一起学习大汉文字。”
青樱却不以为意,依旧一副笑呵呵的样子,得了一副自己这么喜欢的字儿,果不其然,拍拍屁股,欢天喜地的回到了商队。
次日离开,转为下个部落,外面突然飘起了一阵阵轻若鸿毛的风雪,青樱一个人窝在马车里,看着对面依旧一脸迷茫,带着怅然和忧虑的洛岑。
知道这位哥哥兴许没找到嫂子,反而心生不快,更想到了和自己一面之缘的那位穿着红衣飘飘潇洒英姿的男子,忧愁涌上心来,更觉得同病相怜,果然是同道中人。
窗外飞雪飘飘,一个人又闲来无事,想起昨儿个那位姐姐给自己提的字儿,于是手指上面轻轻挥开,看着自己不自觉的咬着牙,字果然好看。
何时才能找到自己梦里想的人,果然就是个梦吧,今生若是无缘来世,或许也不能相见。
人这一生走此一遭,当真不为心生遗憾而来,若是真的有此遗憾,恐怕他日,死也不瞑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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