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夭的双手撑在琴盖上,因为钢琴离坐在琴凳上的季明礼有一定的距离,陶夭不得不身体尽可能地下倾,才能稳住身体,这也意味着她几乎是整个身体都贴在了季明礼的身上。
陶夭刚洗完澡,身上连内衣都没穿,只穿着夏天的连衣睡裙,两人之间的距离如此之近,季明礼不但清楚地闻见陶夭身上散发出的沐浴露的清香,在两人身体相贴的间隙,还清晰地感觉出了女性特有的玲珑曲线。
心跳如同被弹奏的琴键,跳动得厉害,季明礼全身的温度升高,声音也随之变得深沉暗哑,他一双浅褐色的眸子深深地凝视着眼前的女孩,“没有,你是第一个。”
其实怎么可能会没有。
季明礼的那一双手就是上帝的杰作,他是天生就会音乐而生的人。季明礼年少成名,这些年听说过太多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夸耀。有人说过他弹奏的激昂的乐曲,就像是冬日的炭火,能够令人的灵魂都燃烧起来。当他弹奏清灵的乐章,又像是贝达湖畔吹过的徐徐清风,能够将人的心灵都为之洗涤。
季明礼本来就长得出众。
人们没有听过他的音乐之前,对他的印象很容易停留在这是一个十分英俊的男人,但是但凡是听过他的音乐,便极为容易彻底地被他的音乐所征服,本就七八分英俊的相貌在彻底投入演出时,更是俘获一堆火辣的告白。
季明礼收到过各种各样或欣赏,或崇拜或倾慕的目光,也听过各种或大胆或深情或含蓄的告白,或洋溢或诚恳轻浮的夸赞,但是那些目光,告白或者夸赞是夸赞,均没有在他的心底留下任何的痕迹。
她是唯一一个,随口所说的一句话,便能够将他的心都轻易熨烫的人。
那些听过即忘的话,不具有任何的意义。
因此对季明礼而言,陶夭自然是第一个对他说这句话的人。
陶夭心底多少也猜到了,类似的话不可能没有人对他说过,不过她也知道,以季明礼这人的性格十有八九也是听过无痕,根本不可能会记在心上。
唇边的笑容于是扩大,她轻轻地眨了眨眼,她一只手撑在钢琴琴盖,另外一只手若有似无地描绘着他俊朗面容的轮廓,眼神狡黠而又撩人,“唔,那这么说来,我岂不是算是发现季老师别样魅力的伯乐?季老师是不是得考虑给我这个伯乐一个奖励,比如说……”
陶夭的指尖来到季明礼的唇,堪堪地停住,她收回自己撑在琴盖上的另外一只手,跨坐在了他的大腿之上,双臂环上他的脖颈,仰着头,像极了那勾引和尚犯戒的狐妖,笑得既媚且艳,刻意压低的嗓音,徐徐地将方才剩余的话补充完整,“比如说,以身相许什么的?”
陶夭只当季明礼现在还处在醉酒的状态,可劲地使坏,还把手放在人的胸膛上,游走着。
男人的耳尖发烫。
嘿呀。
还是这么可爱。
陶夭张嘴,含住那殷红的耳尖。
季明礼呼吸陡然急促。
陶夭大难临头尚不自知,欢快地在季明礼的脖颈上重着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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