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茳摆了摆手,笑道:“周管事的这个主意好!种田的人不够,或多买些耕牛,或再到庄子附近招募佃户都是可行的。哪怕这些田地都荒废了,也不用在意。就这么办,明儿就去买庄子,然后开始筛选人手,调到府里来。愿意签身契的,月例高一些,且减免一半田租。不愿签身契的,月例低一些,不减免田租。周管事,这样可好?”

周财笑道:“主家实在宽厚。来我们府里做事,不但有月例钱可以贴补家用,还能减一半田租。这样的好事,哪家不愿意来?”

“那就这么办吧。以后也可作为常例,可先招募佃户,然后再从佃户中抽人。再多加一条,若是全家都签了身契,被挑中来府里做事的,男子每人月例六百钱起步,女子每人月例钱四百起步,并视职位高低酌情再加,且庄子里的田租全免。但若是吃里扒外出卖主家,就要全家发卖人市子。”裴茳想了想,又追加了一条。

佃户是无产者,所劳所得全靠租种他人的土地,减去需缴纳的田租和必须要缴纳的人口税,才能勉强渡日。若是主家仁厚,田租不高,那么遇到丰年兴许还能攒下一点。可若是主家刻薄,田租太高,收成不好的年景,一年辛苦下来只怕还要倒欠主家不少。

南唐税制,行夏钱秋米法。也就是一年两税,夏税征钱、秋税征米。税额按田亩好坏分为三等,“上田每亩夏税钱二百文,秋税米二斗二升。中田二百文、米二斗。下田一百八十文、米一斗九升”。这是两税,除此外,还有“身丁钱米”,征钱或征粮,也就是人口税。身丁钱米,只征男丁。男子十五以上为丁。

夏税征钱,可以帛绢代之。也就是说,没钱,可以用布和丝绸等来代替。时价,绢每匹五百文、绸每匹六百文、绵每两十五文。古时钱贵物轻,农村平民基本上家中赤贫,掏不出几个铜钱来,要缴纳夏税,只能用帛绢充抵。这还是指江南一带有桑蚕可种植的地区,其他地方只能以物易钱,再拿来缴税。

因此,就以乌家庄上的佃户为例,除了缴纳主家的田租之外,只需缴纳身丁钱米就够了,夏秋两税是以田亩为基础征收的税制,乌家庄是裴茳所有,按道理就应该由裴茳缴纳。但是,裴茳作为地主,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税钱肯定要加到田租里,然后再上浮一定基数,所以按一般的行情来说,田租都是以田亩产出的三成以上收租,最高的要收到五成。如此一来,如果家中男丁多的话,身丁钱米一收,一家人辛辛苦苦种几十亩地,最多也就是勉强果腹而已。

但是,按裴茳现在给出的政策来算。若是一户佃户中,有一人签了身契,卖身为奴,那么全家租种的田亩就可减一半田租。相当于既免缴了一人的身丁钱米税,再加上拿到手的月例钱,一年下来至少也可替家中两至三个丁口冲抵掉人头税。而减掉了一半的田租,也就相当于承担掉两税之外,其余田亩内的产出全部归家中所有。而不愿意签卖身契的,不但月例比别人低,田租也无法减免,拿到手的月例钱,最多也就是冲抵掉一到两人的人口税而已,虽说比之前有所改善,但因为没有签身契,肯定不会得到主家的信任,只能做些洒扫的粗活,“升职加薪”什么的事情想都不要去想,妥妥的“合同工”待遇,想开除就开除。

而最后一种,全家卖身为奴的,好处就最多了。等于无论两税还是人头税全部都由主家承担,田还白给你种,田里的产出全部归你——一句话,全家都被包养了,哪怕你在主家的地里种出金子来,那也是你的。最关键的是,这样人家中如果有人被选中到府里做事,月例钱从优,升迁机会最多,这就是纯收入了,几年下来,就能变成一户小康之家了。

这里面,唯一需要遵守的规定就是要全心全意替主家办事,忠心不二。

在这种世道里,本就有很多佃户为了活命举家依附到一些官宦豪门大族的门下,并不算什么稀奇的事。而如裴茳如此优厚条件的,可说是全天下只此一家,再也没有了。

裴茳也是没办法。他出身寒门小户,没有跟脚没有权势,要想快速获得忠心可靠的奴仆,也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靠钱砸也要砸出一批肯真心依附于己的人手出来。许以厚利,再绑上庄子里的家人和土地,以及官府中留有备案的卖身契,这样一来,肯定比从人市子采买来的奴仆更加的可靠、忠心。

毕竟,不是每个买来的奴仆都像周财这么老实靠谱的。忠仆,还是要靠自己养成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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