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了,这里绝对不是后世那个野生动物稀少的年代。野外水源地往往是动物争夺的焦点,昨夜或许是火光吓退了它们,但现在天色已亮,而且青狼浓重的血腥味更会吸引其它猛兽,现在自己必须离开,君子不立围墙之下。
谢云不敢停留,卷起睡袋,收拾好背包,举起工兵铲砍下一条肥硕的狼后腿,这就是自己今天的食物。
准备妥当后,他对着死不瞑目的青狼残骸道了一声“珍重”,便背起和自己差不多高的背包,拄着工兵铲,向着南面出发,地图显示,那里是一片平原。
还没跑出五百里,身后就传来嘶吼声,有熊吼,有鹰啼,直到十多声狼叫统治了那里。
遭了,死去的那头狼不是孤狼!已经汗流浃背的谢云不敢停留,还加快了脚步。群狼是一种记仇的动物,而且他们的嗅觉异常灵敏,甚至可以追踪千米远的生物。
谢云现在完全忘记了悲伤,只有两条如同灌铅的腿在提醒他,自己还活着,还能跑!难道生命的意义在于奔跑?
穿过一片灌木丛,滑下缓坡之后,他终于来到南面的平原,目光所及,至少有七八种生物生活在这里。
平原不小,足足容纳了百余匹的马群,几十头黄羊,不时窜出的野鸡,野兔。
不远处异常神俊的马王带领自己的马群,悠闲的啃着青草,对从旁边经过的谢云不屑的打了一个“响鼻”。
自己被马鄙视了?人家也确实有鄙视他的资本,至少在武力上,自己万万不是马群的对手,对强者,要保持尊重,更要保持距离。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没有威胁,累瘫的谢云岛倒在草地上,大口的喘着粗气。该死的,这具年轻的身体,在背负几十斤的行李后,根本无法长途跋涉。
取舍有道,才会成功。找了一片还算干净的草地,他将自己所有的行李摊在地上,没有大半背包的急救药,没有信号的定位仪、手机,平板电脑,太阳能充电宝,平底锅,最后两包压缩饼干,咦,怎么还有两根红薯?
该死!自己是四人团队的急救员,才会带这么多急救药品。红薯,应该是第一天野营时,吃剩下的吧,已经长芽,吃不吃了!
只留下最普通的抗生素,什么高血压,心脏病的急救药全部丢弃,电脑,定位仪也放弃!
至于手机,里面有谢云父母跟女友的合照,实在丢不下!将不用的东西用密封袋装起来,埋到一颗巨石之下,做好标记之后,身上的行李至少减轻了一半。
“嗷呜!”
十几声狼嚎声从四面传来,这一会儿功夫,它们不但赶了上来,还做好了伏击准备,草原上的动物开始慌乱起来。
谢云三两下爬上巨石,手持工兵铲,对着四周虎视眈眈,他很清楚,一旦狼群开始袭击,不论是马群还是羊群,都不能保护自己。现在只是希望狼群不要把攻击目标放到他这里。
面对威胁,几十只黄羊居然迅速的爬上几颗大树上,居高临下,小心戒备。马群开始奔跑起来,一只年幼的小马驹落在了后面,被两只青狼围住,咬住了后腿。
悲鸣声,让整个马群慌乱不已,这时,一声高亢似龙吟的马嘶,让马群安静下来,雄峻异常的马王带领着十几匹同样雄健的公马,闪电般地冲向狼群。
这十几匹马就是一群铁骑,而且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铁骑。狼群显然没有遇到这种情况,眨眼间,三匹青狼在铁蹄下化作肉泥。
其余见势不妙,夹着尾巴四散而逃,马群紧追不舍,顷刻间,诺大的战场安静下来,保住一命的谢云跟黄羊有些发懵。
那三匹青狼已经成了三滩肉泥,连皮毛都破烂不堪,谢云打量了很久,才用工兵铲敲下十二颗还算锋利的狼牙,保管起来。
谢云转头不见狼群,马群也追的没影,他对着马群追去的方向小心一拜,接着向南而去。南面就是黄河,虽然好几十里路,但越靠近那里,找到人烟的把握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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