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城府衙内院偏厅里,沈括垂着头立于座前大气不敢出。

不过一夜的功夫,他整个人看起来竟似消瘦了一圈,面色苍白,双目无神,眼窝深陷,此刻额角汗水如雨下,交握在身前的手抖的筛糠一般,身体颤颤晃动着,好像随时就能昏倒在地。

在他右手边上座上,顾方圆眉头深锁,一手撑头一手不停敲着桌角,那敲击的声音仿佛回响在沈括的心头,一声声催命一般,令沈括坐立难安。

“大……大人,您看这……”见顾方圆迟迟不给回应,沈括小心抬起头,悄悄窥看顾方圆的脸色。

顾方圆放下撑着额头的那只手,停止敲击的动作,小圆眼一睁一看,视线斜着落在沈括身上。

沈括吓得忙缩回头。

只听顾方圆浑厚的声音响起:“莫不是你那夫人突然不舍女儿,让你故意编出这种说辞……”

不待顾方圆说完,沈括抬起头,连连摆手:“不不不,欢儿能嫁给雁笙公子,那是不知几世修来的福分,贱内高兴还来不及,实在是欢儿病的突然,下官连夜请了四五个大夫,都诊不出个所以来。”

顾方圆观察着沈括的神情,从他眼神里看不出他是不是在撒谎,但看他脸色,确实是一夜未睡的样子。

若是沈念欢真的病了,那还真不好办。

顾方圆站起身,在厅内踱步,有些拿不准主意。

“你那小女儿叫什么名来着?”

沈括见有希望,忙道:“念心,下官小女儿名唤念心,昨天大人见过的。”

顾方圆摸着下巴想了想,想起来:“她是你妾室所生?”

沈括不敢隐瞒:“是,是下官妾室所生。”

顾方圆停下来,回过头看着沈括:“你那妾室是不是已经没了?”

沈括额角又开始暴汗:“是、是……”

顾方圆道:“你那死去的妾室多高,和王氏比如何?”

“这个……和、和下官之妻不相上下。”

顾方圆眼睛一亮:“哦?可当真?”

“当、当真。”沈括吞咽一口口水,抬起衣袖抖着手擦了擦额角。

沈念欢相貌并不突出,性子又软,在他这个父亲看来,都觉得太普通,唯一身高可以说上一说。

那顾雁笙据说眼光极高,却偏偏看上了沈念欢,顾方圆又问及身高,怕是那顾雁笙因自己腿疾便对双腿健全又高挑的人心生羡慕,这才看上了沈念欢。

不过沈括也摸不太准,可是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他别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试一试。

“大人,雁笙公子仪表堂堂,又才华横溢,我那大女儿却相貌平平,毫无长处,实在有些当不起雁笙公子的青睐,若换成心儿就不一样了。心儿虽年幼,但却是下官三个女儿里最聪明伶俐的,比起她的两个姐姐还要懂事,又像极她的娘亲,生的端正,虽不敢说容貌有多佳,但却是能带得出门的。”

这话倒是大实话。

回想了下昨日见到的沈念心,顾方圆点点头。

虽然昨天只是随意撇看了一眼,但那沈念心却让他印象深刻。沈念心那小模样生的确实比杨城里大多数女娃生的都标致。

他的笙儿生的模样好,又满腹才华,将来那是要在凉都立足,混出个模样的。那沈念欢相貌平平,实在配不上他笙儿的一分。

他的儿子,他自然最清楚。他的笙儿不过是看上了那沈念欢的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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