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盟上,林可和莫泊桑约定,林可进攻精神神坛区域,而莫泊桑选择了大地神坛区域。因为他本身就是土元素人,在这片区域混的比较开,可以说是本土作战,如鱼得水。同时他的主力部队也是魔幻法师,配合减速魔法,能对速度迟缓的土元素先手造成巨量伤害。
“如果遇到了帕里斯,能撤退就撤退。我们现在是两个人,还不至于和他这么早做大决战。”莫泊桑谨慎的说道,“对了,一定要保留一支可以打得过1000个蓝色凤凰的军队——那是帕里斯的主力军团。同时,记得和帕里斯作战时候一定要尽可能剿灭他这只王牌。只要没有了这只凤凰部队,他就是砧板上的鱼肉。”这是他打探到的重要消息。
最后,莫泊桑补充说:“如果真的打不过了,也没事。就用卷轴逃离这个世界就是了。”
看到女巫生意,不过说到女人,林可还是想起了休斯喜欢的那个女人——爱丽丝殿下。在休斯眼里,那个女人就是天就是地。可在林可的眼中,那个女人除了美貌和家世,就是一个婊子,一个充满了女权主义的婊子。
别看名字爱丽丝,听上去是个可人儿,实际上她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任性女孩。她最出名的一句话就是,打男人一时爽,一直打一直爽,打男人不能解决问题,但是能解气。我以前喜欢打男人,现在也喜欢打男人,男人就该骂,我没有错。
而被打的对象竟然就是曾经的休斯。对此,休斯竟然不生气,任由任性的爱丽丝打。
苦苦追求她的休斯,沦为了笑柄。
正所谓流水有意,落花无情,休斯也算得上至诚的追求始终遭受拒绝。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快十几年了一只坚持。到死了后面竟然成了夙愿。
休斯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写一份情书。这在无纸的中古时代是很难得的,而且人人也不是诗人,也没有什么文采。但是爱丽丝回去的信,往往只有两个字已阅,或是,尚可。
爱丽丝不喜欢休斯,但是也不讨厌他。毕竟愿意让自己打的傻子还是少的——贵族的教育就是要利用好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虽然休斯在爱丽丝眼中只是一个废物,但是废物也是有用的。所以对于休斯的来信,她都是敷衍了事。
得到了“已阅”两个字,休斯就已经心满意足了。若是得到了“尚可”的肯定,他接下来几天必定开心不已。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这休斯可真是个舔狗。
不过这个世界的人都喜欢当舔狗。
林可看的传记书里,就有一段类似于秘史的东西,和女巫和舔狗都有关系。讲的是地狱男爵的故事。他现在生活在地狱最深暗的地方,和天堂对立。他是一种近乎征服了整个大陆的完美的怪物。地狱男爵——一个可怕的浑身是火的怪物,任何有灵魂的生物都没办法匹敌。他在灵魂面前具有无限的威势。
地狱男爵就是一个舔狗,舔到最后把灵魂都舔没了,舔到一无所有。直到成为了一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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