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山跑死马的路程,在叶凡平的眼里,甚至还不如一次小小的拉练,要不是脚下穿的皮鞋,叶凡平表示,自己还可以再快一点。
特种兵出身的他,确定目标的直觉十分准备,用了四个小时的时间,叶凡平就觉得自己找到了刚才冒黑烟的地方,但明显的他来晚了。
是有一堆已经烧烬了的痕迹,甚至还在散发着温热的气息,周围没有发现烧烤的迹象,也不知道在荒山中点一堆火是什么意思。
四周巡查了一番,叶凡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点火的这个人,竟然没有带卫生纸,在一堆臭烘烘的排泄物旁边,凌乱的扔着几根树枝,上面明显有涂抹过得痕迹。
用树枝擦屁,好陌生的回忆,好像自己也只是在小说里看到过。
别的就看不出什么了,看看脚印,来的人穿的不是运动鞋,也不是皮鞋,好像也不是布鞋,对于追踪有些心得的叶凡平有些迷茫,自己竟然没有见过这样的鞋印。
有些意思了,叶凡平也产生了兴趣。
既然发现了踪迹,那就不用担心了,总会跟上去的。
拍了拍手,看来今晚可以在床上睡觉了......叶凡平自信的想到,在部队,就算一只兔子被自己抓住踪迹,它也跑不掉,更何况这么一个大活人。
顺着那人留下的蛛丝马迹就追了下去,因为这种无知感实在是太难受了,叶凡平必须尽快的搞清楚自己现在所处的境地,否则,自己会疯掉的。
很奇怪的现象,叶凡平追踪着,心里也暗自奇怪,他不明白这个人到底来这片小森林到底是做什么呢?
绝对不是游玩,更不是为了偷猎,因为迄今为止,叶凡平没有发现什么值得偷猎的动物,甚至连松鼠都没有见几只。
好像这个人一直在掰树枝一样,不对,不是用手,而是用斧头或者镰刀一类的工具在砍树枝,这林业局的人也不管管,但是砍下来的树枝呢?
叶凡平将目光定位在地上那长长的拖痕上,难道是拉走了?
疑惑着继续跟着痕迹继续走着,不知不觉天已经暗了下来,抬头透过树梢看向天空,纯净的天空已经变成了深蓝,叶凡平不由叹了一口气。
在夜间,他就是又天大的本事,也追踪不到痕迹,还是先找个落脚的地方吧。
不能打地铺,先不说安全问题,光凭森林的潮气,自己也受不了。
选好一棵大约有直径有七八十公分的树,看中的就是那距离地面两米多高的宽厚树杈,绝对是做树屋的好场所。
然后就开始准备吃的,刚刚打开旅行包,那只寒号鸟“嗖”的一声就不见了踪迹,这东西是昼伏夜出的动物,估计出去觅食去了。
一路走好,小家伙,叶凡平心里竟然有些怅然,不知道是跟着自己过来的?还是本地土著,相见总是缘分。
锡纸包排骨,这是他准备孝敬未来丈母娘的一道菜,如今对不起了,先顾自己的肚子吧,荒山野岭的,真的没有什么吃的。
调料缺缺,只有盐、十三香和鸡精,什么生抽老抽黄酒,就不用想了,不过叶凡平也不在乎,在部队野外集训时,生肉都吃过。
找干柴、生火,把排骨拌了盐和十三香,用锡纸包好,然后用几根比较直的干柴做了一个简易的烧烤架,一切齐活,半个小时之后,就可以吃上香喷喷的......熟食。
这种做法,叶凡平真的没有脸说是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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