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

还是赶紧躺着,趁着孙三郎还没出城接自已,再睡个回笼觉吧!

借着蒙蒙天光,杨焕推开大通铺的房门,正想来个懒驴打滚,滚到炕上好好睡一觉,谁知道,他才刚进屋,“唰”地一声,雪亮的刀光似乎把黑暗的屋子都照亮了。

“草!”

杨焕往旁边一咕噜,只觉眼前一花,脖子上又被人架了把刀。

天啊,这是闹哪出啊?

莫非李显后悔自已写了推荐信,想要把它拿回去?

不过不对呀!隔壁安静的很,定是小夫妻俩睡着呢。

再说了,昨天看来,李显身边无人可用,要动手也只能他自己上。可是,他可是个皇子啊,功夫再好,也不可能连门都不开就冲进来,亦或是整晚潜伏于此呀?

“这位大爷,不知道您老是劫财还是劫色?若是劫财,我身上一文钱没有,全给了小二,你可以去找他试试。若是劫色,一介男子,恐怕不能遂了大爷您的意!至于其他方式,打死我也不会从的!”

杨焕战战兢兢地道,边暗自大叹倒霉!

杨焕壮着胆子说完这些话,却忽然发觉脖子上架的刀微微发抖,呃,不会吧,对方莫非要杀人灭口了?

就在杨焕闭眼等死的时候,对方却突然“呸”了一下,厌恶道:“腌臜货,你当某喜好龙阳之风吗?你这蠢小子!”

对方是个练家子,从杨焕的身体动作中,明显感觉他并不会武功,一把放开了他,淡淡地道,“某只是借个地方睡觉。你小子别胡乱呱噪即可!”

说完,一把将杨焕放开,以刀为枕,躺在通铺上酣睡起来。

“这……”

杨焕唉叹一声,借着天光,看清对方长满胡子的脸,看着象个江湖中行走之人的样子。

只是,杨焕的脑子里不知道怎么地,掠过一个画面,他只来得及想,这个同住一间房的客人,似乎在哪见过啊?

但这淡淡的疑惑到底比不上回笼觉的睡意,十六岁的他,还是个正在发育的半大小子,正是倒头就睡的年纪,头一挨到枕头,沉沉进入梦乡,不管天昏地暗了。

良久。

阳光照进了屋子。

“林郎君,快醒醒,你看都什么时辰了?”

杨焕是被人晃醒的,梦中,他正在北京全聚德和那几个海归的美女吃烤鸭呢,大厨片好了鸭肉,他蘸了甜酱,正准备入口,还没吃到就被摇醒了。

杨焕郁闷极了,见是孙三郎,不由地道:“孙大哥,咋不等我把这口鸭肉吃完再叫醒我!”

“呵呵,你还想着吃呢!快起来吧,今天我和监牧说了,帮着负责运送草料进城,你快吃来填点东西,混在草料车中进去。”

孙三郎显然是为了帮杨焕进城,这才主动讨了这活计。按道理,他刚从山上放牧回来,是可以在家里歇息一两天的。

杨焕十分感动,他还真没指望孙三郎能想出办法,帮自已混过门卫。

没想到孙三郎对他还念念不忘。

大唐律法严明,再加上诸多边境之国不是十分安心,经常有各地的探子混入城中打探消息什么的,所以一旦杨焕身上没有公验之事被发觉,孙三郎作为带他进去的人,可就要遭殃了。

只不过,杨焕哪里想到,孙三郎心中另有算计呢?

昨日入城,孙三郎已经从监牧那打听到了一个对杨焕极为有利的好消息。

只是这个好消息对杨焕来说,若不进行第一步,就没有第二步,所以一大早他就赶紧出城来了。

杨焕爬起床,见昨晚上那个同宿之人已经不见了,看来是比他早起床出去了。

隔壁探了探头,却发现那小院中的车马早已不见,店小二正在里面收拾着,看到杨焕,还朝他傻笑了一下。

他不禁摸了摸自己怀中的推荐信。

店外就是热闹的小街道,虽然算是小规模的闹市了,但在现代人杨焕看来,未免就有些不够瞧了。

整条街道都是泥土路面,两边的水沟散发出一股隔夜的臭气,街上牛马混杂着人群穿行,带来了一群苍蝇跟着嗡嗡乱飞。

这带给了杨焕一种魔幻般的感觉,画面如此真实又遥远,他感觉自已始终游离在这个时代之外。

从今天起,就要入城了。

杨焕相信,他的大唐生活才真正开始。

孙三郎大马金刀地坐在路边一个卖胡饼的摊子上,对着正忙碌的摊主道:“两碗面汤,两块胡饼。”

干活的摊主高鼻深目,竟是个胡人。

看来,大大唐果然是盛世大大唐,各色人等杂居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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