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对莫林的身手很有信心,程以熏还是忍不住会为他担心。
莫林的确厉害,他反应奇快,力大无穷,能躲闪子弹,防住枪炮,就算不展露魔法,他也是人形怪兽般的存在,他若是想走,没人能拦得住。
可问题来了,这家伙是路痴啊!是在自己家附近还经常迷路的那种超级路痴,与人沟通的技能也令人堪忧情商接近负数,如果他是一个人,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就算他能把敌人全宰了,他要怎么找回来?但如果他不是一个人,岂不是又要束手束脚,受迫于人?
想着想着,程以熏终究架不住精神与的双重疲累,昏睡了过去。
也幸亏现在正处于夏末秋初的季节,否则在这北美与加拿大接壤的地带,夜间露宿肯定能把他冻出个好歹。
终究是和衣露宿,又有心事,天刚大亮,程以熏便醒了过来,怼怼守护在他的身旁,而他身边还多了五只已经死去的野兔,显然是夜里怼怼为他捕猎来的。
程以熏向怼怼投去了感激的目光,他招了招手,怼怼靠近他,他一把抱起怼怼,狠狠地撸着怼怼的脑袋,呢喃道:“谢谢你呢怼怼!幸好还有你陪着我”
怼怼的情绪比昨天安稳多了,被子弹贯穿的伤口早不再流血,已有愈合的迹象。
揉了一会儿怼怼,程以熏再看向那五只死兔子,苦笑了一下,以前和莫林一起野炊的时候,他从来都只负责吃和收视,现在没烤架没锅没调料,身边更没有莫林,荒郊野外的,想要吃饱肚子,却只能靠自己了。
幸好有火,程以熏一边在心里感慨着,一边手指轻搓,一团火便从出现在他的手指尖,顷刻间将兔子毛撩成了飞灰,他用瑞士军刀在兔子身上割了几道口子,手上的火便分作几路,从这几道口子同时向内部的兔肉温柔舔舐,不一会儿功夫,青烟腾起,熟肉的香气也飘散了开去。
一个小时后,五只兔子中的四只都进了程以熏的肚子,还有一只被怼怼吃掉。说起饭量,程以熏虽然也是不折不扣的大肚汉,但比之莫林还是略有差距,尤其是莫林不在身边,兔肉吃起来都是淡而无味其实本来也没放调料。
程以熏稍作收拾,开始犹豫下一步的行动。
他不知道现在莫林是什么情况,有没有搞定那伙绑匪?
他现在不敢主动露头,因为他知道不光莫林或者西索的人在找自己,那伙绑匪很可能也在找自己,如果被绑匪先找到,肯定会更加麻烦。
可是现在,他和怼怼身上都带着伤,野外也没有条件消毒,这样继续下去,不知道会不会伤口发炎、感染?甚至危及生命?
程以熏又摸了一把自己的伤处,龇牙,想了想,还是决定再藏2天,有这多出来的2天,估计莫林怎么也能脱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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