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领拿起一件仔细观察,毫无疑问,这都是最上等的皮甲,若是兵刃不加以打磨并力道足够,一般的攻击说不得无法砍穿。再看衣物,很寻常的贼军制式军伍之服,以黑为主,并没有多余奇特之处。
那么问题来了,相比起铁质铠甲,皮甲的防护性或有不如,但胜在轻便。一身皮甲加身,并不会多么影响行动。是以完全没有必要脱下来选择丢弃,而且还是这种上等的皮甲,还是很难得的好不好。
“难道又想误导本将什么?”此将领不由暗想。旋即摇头,管他什么意思,难不成还敢以三十人硬碰他三千不成?既然衣甲在此,又发现了少数未清理干净的脚步,那至少说明他们来过此处。起身,大喝道:“搜!不得放过寸草之地。”
然而他打死都不会想到,他要搜寻的贼军,几乎就在他眼皮子底下!
先来捋一遍大致情况,博望城的夜袭军于西南而来,另一边唐赛儿于东面的博望坡出发。中途两方相遇,唐赛儿奔逃,方向为北。夜袭军紧随其后,自然也转向为北。
如此一来就简单了,不管之前是什么方向,现在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一路向北。夜袭军一点点由南边搜寻而来,直到斥候发现此处的衣甲,这才跳过一段直奔此处。
换言之,中间一段距离是没有仔细搜寻过的。
而根据惯性思维,区区三十人,且一直处在逃亡的位置,加之后方不断搜寻追击,那么理论上只剩继续往北一途,至多再加一个东面。因为东面还能绕路与贼军主力汇合,而若往西,那就入了大梁统管的地盘了。
往南?那不是他们来的方向嘛?压根就没想过好不好。
思维盲区!大抵便是这意思了。
脱掉衣甲,一是为饵,以此吸引夜袭军将领迅来此处。这一点唐赛儿很有自信,有先前一系列的小手段将他骗的不要不要,愈发谨慎之后必定多疑,如此情况定然会亲来现场观察,而不是命人带回。
而将领一动,其麾下兵马不可能还在原地慢慢搜寻而来,自然是紧跟着一齐赶来,即便有所搜寻那也就是顺便多瞄几眼。这种强度的搜寻,对于借着夜色且人数稀少的唐赛儿一方而言,想要躲避过去压根不是难事。
而脱掉衣甲的另一个理由。
皮甲再轻,那也是有重量的,短时间内或许影响不大,可若长时间于山林奔袭,随着时间推移每重一斤都是一种煎熬,是对体力的浪费。
这种时候,当然要以机动性为上,而不是防护性,反正以他们加之唐赛儿自身不过三十一的数量,傻了才去近距离和三千人搏杀,是以有和没有一个样。
至于说是上等皮甲?唐赛儿还真不是那么稀罕,她清楚的很,和突厥阿依努尔关系极为亲密的周少瑜,又怎么可能会缺制作皮甲的原材料?大不了再要就是了。
总之,除却唐赛儿自身本来就没穿皮甲,所穿衣物也是周少瑜为其准备的迷彩,其他全部亲卫,全将衣服换成了隐蔽性更强的迷彩之装。
一行三十一人,就躲在博望城夜袭军赶来的路上,此刻将领下令搜寻,下意识便忽略了来时的方向,压根不知道,他们的后方,有人正伺机而动。
没错,唐赛儿准备实行斩首行动!
夜袭军绝大多数人马都已向前搜寻,而将领自然是在最后,好方便遇事第一时间统揽全局。而其身边,眼下不过三百。
三十一对三百,想要以一当十仍旧不是个轻松活,但怎么都比一对百强多了。再且,不急,总有机会的。
其实以唐赛儿的性子,基本断无可能去主动选择这等冒险方式,真这么干只能是一个原因,没得选择了。
唐赛儿也很无奈啊,随着时间推移,敌人的搜查力度明显加大,这时候山洞再隐蔽也变得不安全,只能继续赶路。若是再多给她一些时间探查周边地形,她绝对不会选择往这边跑。再往前一段距离,在登上较为陡峭的山路之后便是一处断崖,她能怎么办?
只能行此险策,想办法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安全混过去。
本来呢,唐赛儿大可就这么离去,如此自然安全无忧,妥妥的。
但她又忽然想到,现在已经不必当初了。
在明朝时候,她是老大,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谁也不会跳出来反对,也没有其他方面的负担和顾虑,基本就是随心所欲。
可现在呢?
就这么离去固然没有问题,相反还会获得小部分认可,但是这样就足够了么?
莫要忘了,周少瑜之所以让她过来是干嘛的?火凤也最大力度支持,好为将来顺利统兵而铺路。可打铁还需自身硬,再铺路,也要在自身足以让人信服的情况下,然后立下大功彰显能力又哪是那般容易的,难道当真混吃混喝,然后坐等火凤将摆好的功劳送到她眼前?
我唐赛儿丢不起那人!
再说了,那厮追了我一个时辰了,啥时候这般狼狈过。不报复委实心中不快啊。
那便试一试,以我唐赛儿的保命能耐,就算失败了也不怕。
唐赛儿表示,咱已有了全盘的计划。
加上自身,统共三十一人,实际上再此埋伏的,只有二十五人。其余留人已经在敌军经过后,迅速弓起身向东南疾行,在那个方向,有一条湍急的溪流。
大致可以理解为后世的漂流,但危险程度肯定远超。后世的正规漂流,那肯定是安全为上,各种防护措施不说,对于有危险的地点可能还会做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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