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神经病,我以前不知道我是神经病,因此我和正常人一样上班工作,抽烟喝酒烫头。甚至,我还有个她。

她很漂亮,她有着过肩的长发,闪闪发亮的眼睛,若隐若现的笑意。看着她,我整个人的心情都会变得愉快。

可是有一天,她在买菜的途中一去不回,而买菜途中要路过那废弃的破房子……

……

“她?女朋友死了,所以发疯了?”林帆思考着问题,手无意识的抚摸着这颗头颅,才发现这颗头颅轻的出奇,好像,没有脑子。

林帆把头扳过来,确定了这颗头就是个空壳。

“要我去那废弃的破房子是吧。”林帆打定主意,出门根据脑子里的信息,往那个废弃的破房子出发,顺便把头颅塞到了冰箱里。

“二哈!就是你,狗日的,明天再不付房租,你就给我滚出去。”一弓着腰的老头指着林帆,毫不客气破口大骂,说完又叫骂着离开,“明天晚上我就把你赶出去。”

“嘿嘿嘿。”林帆看着这老大爷,又想起了那个让自己欠房租的张大爷。

不去理会,林帆继续往那破房子走去。

此地封锁,闲人勿进。

林帆看着这房间内贴着的纸条,略一思索,还是弯着腰进去了,毕竟线索只到这里。

这是一间三层房,总共十米高有余,没有窗户大门之类的。

有些昏暗,光线透不进来,的确若是在这里发生什么,会很难发现。林帆眯起眼睛,他现在的夜视视力,也算是勉强能在这里自由行动。

这房间很杂乱,加上光线昏暗,如果有人趴在这里一动不动,没有集中注意力,也难以看清。

“滋,滋,滋,滋,滋——”林帆刚踩一步,红色灯光随着警戒声响起。

“糟糕。”林帆有条不紊往着房间深处走去,没想到在这杂物下面藏着警报器。

“警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守这的,要快点找完线索然后出门。”

带血的丝巾,一条环着劣质珍珠的项链,一根墨绿色细线,一双,和房间里那双同个型号的拖鞋,还有一道拖拉向楼上的血痕。

只有这些东西不是破旧房间的原产物,其他东西都已经生灰了,林帆放进裤兜兜,先往楼上走去。

“我就说,犯人有二次作案的可能吧,毕竟这个地方太隐蔽了。你看我多有先见之明,先设下了警报,监控显示只有人进没有人出,多和我学着点,我们要立功了,小李。”房外正常音量对话,一点不漏全被林帆听了过去。

玩完,要赶快了!先上楼。

“局长,我们这么大声不会被发现么。”小李轻轻询问。

“呵,小李你还是太年轻,我这是让犯人自乱阵脚。”老警察也轻轻回答。

林帆可没有乱,他现在的武力值绝对不差,在这间昏暗的房子里,干翻两个人绰绰有余。

二楼应该是案发现场,地上血迹拖拉开一整条,实在血腥,为什么血会这么多。

“砰——”一声枪响自一楼响起,楼下脚步声大大咧咧丝毫没有顾忌,林帆终于还是紧张了。

他们,是真的会下杀手啊。

林帆来不及仔细搜索二楼,小心翼翼走上三楼,尽量不去触碰房内的东西。

上二楼的脚步声响起,林帆恰好掐着时间上了上楼。

一楼不可能搜的这么马虎,所以他们应该是分头行动了,还好他们只有两个人。

林帆盘算着,连忙走上三楼。

“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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