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那么多钱,才不跟我们玩儿命呢。要玩儿也是玩儿别饶命。只要过了这关,啥都好。所以人家不还手”。

“太好了,这次任务就这么顺利的完成了,那你还讲他干啥呢?”

“我们把恐怖分子抓进了我们的牢房,然后问题就来了。过了没几,我居然被这个恐怖分子告了”。

“嗯,他告诉你们什么呀?”

“他告我们恐吓”。

“这就奇怪了,你们怎么恐吓他们了?”

“他他们在院子里坐着喝茶,没有任何非法行为。我们持枪进入他的私人领地喊交枪不杀,这就是在恐吓他”。

“不是吧?他们可是恐怖分子,难道你们领导就不出来替你们解围吗?不是你们领导让他们让你们去抓的吗?”

“是啊,是领导让我们抓的。但是我们领导告诉我们了,我让你抓他,没让你喊交枪不杀呀”。这个,这个,那这理怎么讲啊?“对方了,人家在喝茶,没有进行任何现行刑事犯罪,我们拿着枪进去,对他喊交枪不杀就是在恐吓他”。

“那法官怎么?”

“法官了,他们是恐怖分子不假。但是恐怖分子也有人权。这事儿是一码一码归一码,不能混为一谈。他们当恐怖分子不对,我们恐吓他们也不对。如果让我们随便恐吓其他人,那不就乱了”。

“那请问,你们该怎么抓恐怖分子呢?”

“这个问题我们也咨询法官了。法官建议我们用请字儿。他建议我们,上去跟恐怖分子,你好先生,请举起手来跟我们走,你违反了我们的法律,所以我们的法院要制裁你”。呵呵呵,如果这么就能跟你走,那我们就不是恐怖分子。

“那如果他们拒捕呢?”

“如果他们拒捕,那不就是先拿枪了吗?只要他们先拿了枪,根据我们的交战原则,我们再喊交枪,不杀那就没有问题了。现在我们没有按原则来,提前喊了交枪不杀,结果问题严重,被人家给反告了”。

那这个事情就没理可讲呀,没法弄啊。队长深沉的继续讲,“我们不但被人家告了,而且这次看来我们剩的机会很啊。但是也确实是,根据交战原则,我们要抓的人手里没有枪,我们先拿枪了,这是有问题的。不管对不对,反正交战原则不对”。

“那对方索要什么东西呢?是要让你们坐牢呢?还是要点儿钱花呢?”

“对方向我们索赔一亿联邦币”。

“就喊了句交枪不杀,他就向你们索赔这么多,是不是有点不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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