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她就快点教这小子学车了。先前都怪自己嘴硬,不肯松口,不然早就享受起来,还用得着摸方向盘到吐? 这不体验一回,还真不知道其中疾苦。那些当司机的,无论是开车开船开星舰的,估计都累得够呛吧。 还是她的职业好,虽然风险比较大,可回报更大呀。想着自己这段日子吃的好东西,搁现实世界,用价值连城来形容,都不为过吧。 越想越暗爽的盛清风,吃西瓜吃的更欢了。 在盛玄不辞辛劳的工作下,五天后,她们进入了太明市的地界。 为了不暴露盛玄的特殊,这一路上,盛清风都让它压制住了自己的气息,将那些跟屁虫甩干净后,才放心进了城区。 太明市相较于长汇,显得有些平庸。这里的经济比较落后,但气候适宜人类长期定居,所以在这买房落脚的人,也不少。 撒博士是本地人,他从小就是个另类,不爱与同龄人玩耍,痴迷钻研难题。 末世尚未来临时,他已经是全国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人们都尊称他一声撒博士,已示崇敬。 这个城市,非常安静。丧尸徘徊在城市的中外围,内里,太明人筑起了一座座高墙,将丧尸挡在了外头。 只要不爆发大规模的群袭,太明人倒是能安稳过上一段时日。但在城墙内,必须自给自足。食物,总有吃完的那天,物资,也有用完的一日。 一味的消耗,不是长久之策。 所以撒博士的重要性,在这一刻显得弥足珍贵。 他领着自己的团队,在异能者的能力配合下,培育出了一批批能食用的农作物,解决了众人的燃眉之急。 只是,想要进入这座高墙的里边,有些困难。 不同于吴队的见人就收原则,太明人十分排外,想要进到里边去,条件十分严苛。 等盛清风来到高墙外头,见到一群群宁愿露宿在周边,也不肯离开的人时,那进城者的条件,也被她摸了个清楚。 这第一嘛,必须是本地户口,外来人一律哪凉快哪儿呆着去。当然也有特例,如果外来人是个异能者,也能进去。 第二,便是自愿当苦力,且没有薪资,只管三餐。去里头完全充当仆役角色,还必须签上生死状。要是不长眼惹了不该惹的人,被弄死了也要认命。 这一条实在太不人道,所以很多人都不愿意。都是人人平等的新时代了,没想到被个末世,打回了几百年前。 第三嘛,不想认命也成,那就是证明自己的能力,能够击杀丧尸,累积三十颗晶核,便能入住。 踏马哒,这要是能杀那么多丧尸,他们还寻求个鬼的保护,也不用进去受这窝囊气。 可关键是,外边的资源总会有用完的一天,现在里头的人都活得滋滋润润,每当他们看着里 边出来的小队红光满面,便嫉妒的发狂。 光凭这一点,想要进去的人多如过江之鲫。 为了抢夺晶核,这里还爆发过一场不小的厮杀。 了解到这点的盛清风,默默瞥了眼自己的裤袋。里边的空间袋里,正堆着小山高的晶核呢。 这都是勤劳的小玄同学收集起来的,它是个未雨绸缪的好丧尸,更喜欢被盛清风管着的感觉。 在它看来,将自己的口粮交给盛清风保管,无疑加深了两人间的联系,这让它感到莫名的满足。 只是进去的时间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在月初前三天提交申请,完成一系列体检且评核结果为合格,才能正式出入基地。 月初前三天,也就是1至3号,盛清风看了看日期,发现今天才28,距离月初还要等几天。 现在人都到基地门口了,她当然没什么好急的了。反正能造成威胁的程司南连同他的组织,都已经被连根拔起。 唯一的隐患,应该就是撒博士的助手,瑟琳娜了。 按照世界原轨迹,这个时候的瑟琳娜已经是程司南的爪牙了,只是主线发生偏移,所以盛清风也无法确定她是否清白。 不过这些难题,过上几天想必都会迎刃而解了。 那她在外边住上几天,也无可厚非。 这里的人都尽量巴着离基地最近的地方露宿,盛清风放眼望去,发现有/搭/着/帐/篷/的,有开着私家车的,也有直接垫着张席子将就的。 更多的人,还是搭起了小木屋,至少风吹日晒都不怕。 她倒是挺佩服那些靠张席子,就敢住下来的人。这么大的太阳,光是站在那儿晒两分钟,都要死要活,更别提那些中暑的人了。 这些人,在她眼里无疑成了勇士啊! 除了皮肤黑些,干燥些,倒也看不出其他的坏处来。 她不想跟众人一块挤着,自个开着车去最外围占了个树荫且临水的地方。 住在水边其他都好,就是得提防蚊子,还有水里不知名的生物。 不过她不同于别人,身边有小玄同学充当哨兵,简直放心的不要不要的。 正因水边危险,哪怕地段最好,且是最凉快的地方,但真正敢住下的,还真没几个人。 但,不是每个人都会顾忌这点。 那么多人里边,就是有几个异类胆大包天住了下来。 这个地段树木比较多,地势又平坦,只要实力够,不怕死,照样住的美滋滋。 所以当盛清风开着车停在了这个地方,自然吸引了大批人的视线。 “哎?咱这危险地儿居然来了对情侣,真稀罕啊!”此地的住客一惊声道。 “惊讶个鬼,老娘当初往这边走的时候,你还不是把饭吃进了鼻子里?”住客二嘲讽道。 “小米,你说话能不能别那么粗鲁?动不动就老娘,真的太难听了。”住客一,也就是此地唯一的汉子没忍住道。 被称作小米的是个中年女人,她的体格相较于普通女人,要彪悍的多。 “臭跛子,不会说话就把嘴闭上,这好不容易来了新的住客,不如咱俩去拜访拜访?”小米说着,望着距离自己足足隔了五百米的小车,目光闪烁道。 是的,汉子是个跛子。他听到小米的提议,觉得还挺有理,便应下了。 这厢,小玄正忙活着将四周的杂草枯枝给堆在一旁,又找来了干草堆,在树下铺了一大圈。 它干活很认真,铺好草堆,又用一层又一层的羊毛毯扑在了上边。 担心会硌人,先是自个往上滚了两圈。 一米九的个子,在长一米六,宽一米二的草堆上来回打着滚。这场景,怎么看怎么违和啊! 小米和汉子刚走过来,就看到了这种场景,要不是盛玄身材好,脸蛋又长得俊,只怕两人都会以为这是个傻子。 盛玄早就发觉这两人的到来,只是它并未感到恶意,也就没理会了。比起来人,还是身下的仿版席梦思要重要些。 小米和汉子已经确定了这对小情侣做主的是谁,等他俩将视线移到另一人身上时,纷纷眼前一亮。 少女姿态懒散的靠在车座上,两只脚搭在了车窗口,手里头拿着本‘霸道总裁爱笑我’的小说正看的津津有味。 小米两人原本绷住的表情,霎时间破了功。 她还以为能胆大到住在最危险地方,最起码实力杠杠的,考虑周到且思维紧密。 可是,小米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这小情侣,一个看着比一个不靠谱。 算了,拜访什么的,就当她没来过吧。 “臭跛子,还看什么?走吧!”小米幽幽叹了口气,扯着正盯着小说封面嘿嘿笑的汉子,直往外头走。 当小米两人离开后,盛清风放下了手里的书,打着哈欠问道:“天还早呢,别忙活了,快进车凉快凉快。” 虽然盛玄是只丧尸,不知冷热,哪怕暴晒也不会流汗,可盛清风总忍不住拿它当个正常人。 “就一会,我去水边转一圈就回来。”都说水边蚊子多,它还是多撒点防蚊药,再把水里头藏着的两头变异食人鱼弄死再说。 将所有的威胁都扼杀在摇篮里,这才是它的行事风格。 盛清风抬了抬眼皮,见它固执,也没劝阻,而是提醒道:“别弄得一身泥回来,知道吧?” 哪怕她知晓这小子是个爱干净的,可还是会多提一嘴。 盛玄应了声后,就撸起袖子,脱了鞋子,一边撒着驱虫药,一边往水边走。 解决两只变异食人鱼并没花多少工夫,除了裤脚被溅了两滴水,其他分毫未损。 它的动作太狠厉,导致围观者们立即打消了某些不好的想法来。 按照老规矩,新来的总该受些教训才是。只是嘛,这回新来的,一看就不是善茬。 成功杀鸡儆猴的盛玄没半分自觉,洗干净手脚,便屁颠颠的提着两尾未曾变异的普通鱼回去了。 受了不少惊吓的围观者们,纷纷捧着各自碎的四分五裂的玻璃心滚远了。 这来的哪里是新人,称暴君还差不多。也没见他使异能呢,两条为非作歹的食人鱼就嗝屁了。 他们还是打哪来的,滚哪去吧,试探什么的,去见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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